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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将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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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2 10:20:40.0

今后,在太原出资举办并注册在太原市的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都将获得政府补贴。111日,《太原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今后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9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按营利性质每床每月补50元—200元不等。

能补哪些钱?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


今后,在太原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获政府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按每张床位9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未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按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政府规定,建设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其登记注册资金的30%

   运营补助方面,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太原市将根据其收住老年人的实际运行床位,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每月每张床位分别补助100元、150元、200元。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将获得政府一定数额的建设补助。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形成产权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未形成产权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参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减半执行。

   采用公建民营方式建设的养老机构,运营期间享受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

申请需要啥条件?正式运营满6个月+租赁期超5

民办养老机构怎么才能领上政府一次性建设补助?首先得自己申请,需满足的条件有: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正式运营满6个月;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属租赁场所的,租赁期在5年以上;养老机构新建、扩建类项目床均建筑面积 45 ,改建类项目床均建筑面积 35

   除上述所列条件外,想要申请运营补助须一并满足四个条件:无违反《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规定的行为,所开展的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相关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年度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服务纠纷;财务制度健全,账目编制清晰,票据使用规范,补贴资金能按规定使用。

   每年41日至430日,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补助申请进行集中受理。

   申请建设补助的养老机构,需据实填写太原市民办(营)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运营补助的养老机构,需据实填写太原市民办(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上一年度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养老机构,还需提供变更后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补贴怎么发?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财政拨付

收到申请后,县(市、区)民政局先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养老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养老机构,由县(市、区)民政局编制太原市民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汇总表,报送市民政局。

   每年51日至531日期间,市民政局、财政局组成资助评审小组,对县(市、区)审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不少于30%的比例对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抽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太原民政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养老机构,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市级承担部分拨付至县(市、区)财政,连同县区财政自担部分一并拨付至各养老机构。

   申请到补助后怎么使用?太原市明确规定,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装修、辅助用房建设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等;运营补助主要用于服务场所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设施设备添置、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培训、用水用电用气等日常开支、保险费支付等项目。

   《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转移或挪用。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补助对象及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建设不达标、运营不正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责令其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