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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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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7 14:33:11.0

鄂尔多斯市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进入国家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市为契机,落实健康鄂尔多斯战略规划,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鄂尔多斯市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建设,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六个医养结合项目列入全市健康产业项目,重点扶持推进。市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同,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


试点工作先行,探索服务模式。“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创建2个国家级医养示范项目,5个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5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目前,在全市遴选了15个有工作基础,综合实力强、有代表性的养老、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养结合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养老机构内引进或设置医疗机构。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社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将养老和医疗有机融合,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基本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有益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高幸福指数。二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养老机构与附近的医疗机构(旗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由医护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健康检查和护理指导,一方面通过采取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满足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蒙中医理疗等方式开展健康管理和服务。三是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全市蒙中医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开展老年病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区,增加老年病床位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健全诊疗服务设施,提供志愿服务;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建设。四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相结合,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幸福院的老年群体提供养老照护、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和中医保健等医疗养护等服务。同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定期开展上门诊疗、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社区护理,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是拓展候鸟旅居式健康养老模式。借助得天独厚的气候、生态、人文特点,结合文化旅游、温泉理疗、蒙中医养生等提供专业、多样化服务,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候鸟旅居养老模式,与海南等地建设“养生养老产业联盟”,建立医疗、旅游、养老、养生为一体的候鸟式养老模式。

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康复队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计划,在鄂尔多斯卫校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实训基地,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举办全市蒙中医保健按摩规范化操作培训班,对15个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34名养老护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并考核颁发结业证书。组织市、旗两级干部前往上海参加了“2016年中美养老运营论坛”,学习康复在养老中的重要作用,拓展思路。


鄂尔多斯市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全市的医养结合机制和服务网络,医养结合模式更加成熟,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鄂尔多斯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要完善配套保障政策。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机构设置许可,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对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予以优先受理。扶持政策同等享受,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许可的部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扶持。要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失能、部分失能老人为重点保障对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养老护理补贴制度,保障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规范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融入呼包鄂协同发展格局,搭建区域内医养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对接呼包协同发展的老年健康、信息互通、人员交流、技术协作机制。引进呼包社会资本,对投资开办具有医养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