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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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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8 11:03:44.0

1116日,记者从抚顺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抚顺市制定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服务便捷,建立医养融合模式。100%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10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医疗和养老机构二者之间互相独立、自成系统,这对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极为不利。“医养结合”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市场潜力巨大。预计到2020年,抚顺市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地将达到30.21%2030年将达到41.13%,届时,每5个人当中就有两个老年人。发展“医养结合”型的养老产业,既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又能补上服务业发展“短板”、释放有效需求、催生上千万个就业岗位。

  抚顺市将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均可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床位数在100200张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符合医疗机构审批标准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可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开设家庭病床,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

  抚顺市针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单位,要求其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报销。要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