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页
2018年珠海公办养老机构将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1-22 10:22:43.0

2018年,珠海公办养老机构将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近日,珠海市印发《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全覆盖。

《通知》提出了珠海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三大原则:整合资源,保障基本;政府引导,多元发展;建立机制,创新服务。其中明确,珠海将支持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端的个性化医养结合机构,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资源的高效融合和良性互动。

具体来说,珠海将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服务保障制度等多个着力点推进医养结合。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养老、家庭养老,落实老年人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区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医养结合床位,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合作。鼓励民营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型医养结合机构。


针对养老机构,珠海则支持其开办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应设置护理站、医务室;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可设置护理院;规模在5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以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采用托管、直管、直办、协议签约等多种方式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合作,形成医养结合联合体,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可享受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关支持优惠政策。

此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珠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家庭病床服务;

2017年,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及医养结合相关医保支付制度;

2018年,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并建立符合珠海市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城乡、资源共享、保障有力、支付合理、人才充足、运行有效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