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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购买服务助老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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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7 10:20:49.0

126日,太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公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试行)》明确,太原市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对象:六城区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利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太原市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六城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老年人,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须持有效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年满60周岁且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年满60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或因意外导致生活特别困难且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城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老人或年满60周岁且独生子女为丧失劳动能力一、二级残疾人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年满80周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城市重点优抚高龄老人;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年满80周岁)老人。

  服务内容:基础养老、基本生活保障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分为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包括助急、助医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除适老化改造服务(针对老人住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在季度内累积使用。

  基础养老保障服务中,助急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具体内容是当老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承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比如,110报警等。助医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10元。具体内容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及就医便捷服务,比如常见急症处理建议等。基础养老保障服务为定向服务,助急、助医服务分别占标准的30%10%

  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为自选服务,即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共占标准的60%,老年人可根据实际意愿和需求自行选择服务,超出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助餐服务包括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注意营养,合理配餐等;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等。助洁服务包括保洁、理发等。助浴服务即协助老人洗浴。助购(行)服务包括代办服务、陪同服务、适老化改造。

  承接主体:公开招募择优选用,缴纳保证金

太原市将公开招募、择优选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须缴纳20万元的服务保证金。承接主体应具备的资格: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且目前为正常经(运)营状态;应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及服务工具等。

  确定承接主体后,将签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价格、数量、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为保证服务质量,太原市提倡服务机构聘用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申请:老人到社区办理

老年人亲自或由亲属代其,向常住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完整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同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照片2张(一寸红底)及相应困难类别的有效证明。

  社区(村)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社区(村)上报给街道(乡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原因。

  街道(乡镇)及时对社区(村)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局(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