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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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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 10:30:49.0

 近几年,本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7类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代金券,这样的福利已经近3万名老年人受益。目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明年本市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97%的老人养老不离家

本市从满足老年人实际养老需求出发,提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了具有天津特色的973”养老服务格局,也就是让97%的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28家,养老床位达到69456张,平均1000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社区配餐服务中心社区全覆盖。


7类困难老人凭券享受服务

本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低保、低收入、失能老年人等7类困难老年人(60岁以上3种,80岁以上4种),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按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每人每月发放150元、200元和400元的代金券,2.7万老年人因此受益。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平台,按照“4+4”原则即呼叫服务、配餐、家政服务和生活日用品便利店4项基本服务,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4项运营机制,实施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试点,引进专业机构和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

补贴标准将在明年提高

2017年,本市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标准,按照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50元、200元、400元提高到200元、400元、600元。同时,继续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改革,新建30个照料中心,推动30个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为兼具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乐龄服务中心”,并推进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入社区,扶持“互联网+养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在社区落地、进入家庭方面,服务覆盖再扩展100个社区,受益老年人扩展到100万,逐步使智能化成为本市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向和重要手段。此外,提高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通过差别化补贴,鼓励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负担;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将农村困难老年人逐步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范围,目标是实现城乡统筹,同时,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约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