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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府将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民办定点养老机构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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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3 11:09:31.0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印发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三无”、“五保”老年人可免费入住养老机构,而且将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民办定点养老机构纳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轮候3个月仍未能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由政府向定点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负责转介并资助入住民办养老机构。

《办法》进一步明确,“三无”、“五保”老年人免费入住养老机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而根据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有关规定纳入优先轮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则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缴费。入住定点民办养老机构的月收费标准高于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另外,《办法》还扩大了保障范畴,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民办定点养老机构纳入保障。《办法》规定,特殊困难老年人轮候3个月(含在建机构)仍未能入住市、区公办养老机构的,经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转介入住其他定点养老机构,并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资助。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定点养老机构可由区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养老机构中选取。

此次《办法》关于向定点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规定,可灵活解决各区公办机构发展不平衡问题。越秀、荔湾等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少、特殊困难老年人群多,为保障急需生活照料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采取向定点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法予以解决。既可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床位保障问题,又有利于各区平衡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