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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4件列为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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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7 10:36:39.0

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明年起,这个深受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将会得到法制保障。昨天(1226日)上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就是列入明年计划的4件审议项目之一。


宁波市居家养老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自2004年宁波市就开始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和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还是浙江省唯一一个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城市。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老龄化加快的新形势、市民群众多样化的新需求,宁波市有必要针对社会公众最为关心、涉及老年群体最多的居家养老问题进行细化立法,体现宁波特色。据了解,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拟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政府职责、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保障、目标考核等内容。

与《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一起被列为明年审议项目的其他三项分别是:《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宁波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

立法计划中还有5件审议预备项目,分别是《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宁波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些审议预备项目在立法条件成熟后,可以调整为审议项目。此外,立法计划还有10件调研项目,将由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作论证调研,提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