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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近5年投入4.1亿元建设养老服务场所 未来将大力推进社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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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8 10:16:39.0

2012年,惠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惠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经过五年的努力,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惠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27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议决定该议案结案。

据悉,近五年来,市、县(区)两级政府共投入4.1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各县(区)养老服务场所20173月将逐步投入使用,并于6月全面投入运营。未来将大力推进社区养老,包括打开敬老院院门,为附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今年底投入使用

市民政局局长刘巧慧说,近年来,惠州建设了一批公办公益性保障型的新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惠城区综合福利院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3665平方米、400张床位已基本完工,2016年底将前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该中心将可提供800张床位。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封顶;龙门县一期工程已启动装修,二期工程年底前动工建设。

此外,惠州建立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惠州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20元以上,均超出省规定标准;建立了80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津贴制度及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空巢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实施老年人免费乘车优待政策,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近9万张等。

人口密集区敬老院也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记者了解到,在完成市及各县(区)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后,惠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将从机构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转变,各级财政资金也将相应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倾斜。

惠州将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社会体制改革,同时对周边居民相对较集中的敬老院,加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牌子,打开院门为附近社会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娱乐、康复保健等服务,使敬老院既是“五保”老人养老院,又是社会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拓展敬老院的服务功能。

建议探索引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惠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徐冠添表示,当前,部分县(区)新建的养老服务场所尚未全部投入使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尚处于初始阶段,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市场活力还有待激发。

徐冠添建议,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明年上半年所有县(区)养老服务场所投入使用运营,要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保障资金,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养老服务投入增长机制。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需求功能,探索和引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多元养老服务平台,并注重养老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