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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养老服务是否满足了深圳市老年群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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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2 11:25:03.0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在面临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中,我国政府及时调整宏观战略、部署微观战术,使得我国在养老建设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有很多,比如社区养老配套设施的不足、居家养老可使用的服务不多、机构养老面临公办机构和民营机构的巨大反差和服务不够专业等。本文针对深圳市养老服务现有的各种模式和养老事业的发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重点探讨了现有的各类养老服务是否满足了深圳市老年群体的需要。

“十三五”时期,深圳市老年人口总量增长进入快车道,特别是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独居老人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将明显增加,养老服务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更加多样。预计到2020年,深圳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将从2015年末的25万人左右增加到2020年末的40万人,常住老年人口数将从49万人增加到76万人,深圳市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深圳市养老服务业的基础条件仍然薄弱,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十三五”时期,一系列矛盾问题将集中凸显:一是第一代来深圳建设者将同步步入老年,随子女来深圳居住养老的外地老年人也将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全市养老存在“断崖式”养老压力;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三是养老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四是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多人等候,民办养老机构因为条件简陋、功能单一而空置率高、门可罗雀;五是专业人才短缺,导致服务主要以生活照料为主,缺乏康复理疗、营养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由于行业流动性大,养老护理员总体上持证上岗率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六是虽然建立了政府、社会和市场分工制度,但社会和市场配置资源效能发挥不显著,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不足,市场化运营机制不健全,养老服务业迟滞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

深圳作为中国的新移民城市,也是人口速度增长最快的城市,人口老龄化进程比较集中,深圳市政府根据其特点在社区养老和家居养老方面作出了部署。


深圳主要养老方式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社区养老的兴起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能在所居住的社区内安享晚年,深圳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不断地创新,在硬件配套上不断完善,在服务模式上采取了向市场购买的方式。社区养老同时具备家庭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成为目前解决养老问题的首选模式。深圳作为长期走在经济发展前沿的城市,依然在老龄化门口徘徊,使得深圳市对研究如何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更为迫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社区养老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即白天缺乏照顾的高龄老人和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我国各城市尚处于推广阶段。

对于如何处理好老人在生活、情感关怀与文化方面的需求与日益弱化的家庭和机构养老能力之间的矛盾,如何有效地解决因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能力不足造成的养老问题,如何平稳顺利地过渡到老龄化社会,已成为深圳市各级政府、广大群众密切关心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对如何完善深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便有了较大的意义和价值。

据悉,深圳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深圳市坚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推行规范管理。未来深圳市将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中低收入老人及特殊困难老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构建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实现90%的老人由家庭照料辅以专门机构和人员提供上门服务,7%的老人由社区提供照料、康复、护理和娱乐等服务,3%的老人通过入住机构满足专业照料需求,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907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在政策创制和制度建设上,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20132015)》等政策文件为基础,以 《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与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为配套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养老政策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用地预留了政策空间,加大力度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为助力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2015年底,通过公办民营、公办联营等模式,在多家街道敬老院开展了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深圳市民政局研究拟定街道敬老院改造实施方案,将街道敬老院改造为证照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良、管理有效、服务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后的街道敬老院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优先为“三无”“三失”和“高龄”等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护理、康复、心理疏导、娱乐等养老服务,成为深圳市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