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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言发展“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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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3 10:35:34.0

“政府应适当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创办上规模、有特色的护理、康复等专业养老机构。”就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付立春、吕晓东委员分别提交提案建言。省卫计委答复称,包括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产业政策已于近日出台。

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我省将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社会办乡镇卫生院、建护理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

如何吸引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记者了解到,省卫计委将推进民办养老机构运行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政策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将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省财政厅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省民政厅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将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站点、家政服务企业、120等资源整合纳入统一信息服务体系,及时回复老年人的求助、求医等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针对付立春委员的建言,省卫计委答复表示,为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我省养老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目前正处于软件需求调研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