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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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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4 11:04:57.0

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本专科毕业生,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分别给予1.5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意见》指出,“十三五” 期间,继续按《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淄政发〔201511号)规定,对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等给予扶持,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本专科毕业生,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5 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分别给予1.5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

 

对于群众最关心的医养结合,《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托医疗资源,增设老年人慢性病康复、养护护理、临终关怀病区,为需要长期医护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到2020年,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1.5万张,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0%以上。

按照《意见》规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重点,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为老助老志愿团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2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养老服务业高、中级护理专业人才占比显著增加;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