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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老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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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6 13:37:21.0

“社区的工作人员对我很照顾,让我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近日,集宁区如意社区新电路6833户的陈秉瑞老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赞不绝口。

陈秉瑞老人今年83岁了,儿女们工作繁忙,老人只能独自生活,起居较为困难。自从有了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政策,老人的生活、餐饮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现在,每天都会有人到陈大爷家做家务,陪陈大爷聊天。

家住集宁区桥西朝阳街69号的王秀英老人今年80岁了,是集宁区桥西街道办事处回民社区的一位孤寡老人。老人年纪大了,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捡破烂为生。“一直以来,社区对我都很不错,经常看我,给我送这送那的。后来社区给我办了居家养老服务,我每天都能吃上热乎饭了,也有人照顾我了。”王秀英老人说。


郝秀珍老人今年67岁,家住集宁区福寿岗46户,常年瘫痪在床。老伴一人照顾着她,家庭生活很困难。“自从有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家的生活就减轻了不少负担。”郝秀珍的老伴说。

记者从集宁区民政局了解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包含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和自费购买服务对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城镇“三无”老人(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三民”(文革期间遭受迫害致残的农民、牧民、城市无工作的居民)、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百岁老人、计生特扶(失独)老年人、低保户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75岁以上低保老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等。

记者了解到,从20166月份开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始在集宁区试行。截至20161227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发放金额223.08万元,试点的桥西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泉山街道办事处、前进路街道办事处、虎山街道办事处及新体路街道办事处的7个社区共885人享受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