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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促进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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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0 11:03:08.0

关于养老的话题历年来都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告诉记者,他今年提交的一份议案就是专门建议国家要全面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

麦庆泉在《关于全面促进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养老问题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潜力的朝阳产业。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65周岁以上老年人1.43亿,约占总人口10.5%

提案列举了目前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几个瓶颈问题:一是找地难。养老机构建设选址难、地价贵始终是困扰养老机构发展的核心问题。甚至部分选址因周边民众的反对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二是经营难。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不顺畅,存在着投入大、回本周期长、提升质量难等困境,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不公平竞争非常突出。三是提升难。大部分养老机构依靠收取入住老人的费用来维持运营,随着近年来房租、物价、薪酬的上涨,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快速上升,但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一边是老人有服务需求无支付能力,另一边是机构有服务能力,但因成本控制无法降低价格,无法形成良性循环提升品质。

针对以上问题,麦庆泉在提案中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力度破解场地选址瓶颈,保障机构养老发展空间。首先是改造一批。将各级党政机关清理关停的一批“楼堂馆所”,改造为养老院,对于改造后的养老机构,实行政府部分财政支持,之后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社会力量运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府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其次是配建一批。规划国土、住建部门牵头,联合民政、发改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住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就近配置,三项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再次是建设一批。各地要拿出一批养老设施用地,切实保障民办社会力量投入养老领域建设的场地保障。

二是要加大力度破解制度障碍,优化机构养老运营环境。一是要破解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政府负责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保障底线民生,逐步退出直接开发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领域。同时,真正实现政府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将收住对象严格限定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特别是超大型城市、大城市要保障非户籍常住失能、半失能的养老服务需求,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让其他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机构

三是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养老人才供给长效机制,促进机构养老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情况下,在五大基本保险之外增加长期护理保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社保费用都将进一步增加,可研究通过降低保险费率等办法适时推出长期护理保险的设立。同时建立养老服务提升的人才供给机制。养老服务归根结底是人的服务,要在人力资源的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的扶持、服务技术与能力的研发与提升上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激活养老服务发展活力。要健全并发挥好老龄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充分调动并发挥发展改革、民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积极性,协同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另外,转变政府补贴扶持方式,实现目前补贴形式从“补机构”“补砖头”向“补人头”倾斜,从单独鼓励发展型补贴向精准性奖励型补贴转型。顺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减少行政干预,促进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