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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获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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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8 14:59:46.0

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 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今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获得补贴。

根据新的办实施法,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养老机构三方面着手完善。居家养老方面,除了高龄津贴,对于纳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我省将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将不低于30%(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面不低于60%)。预计全省将有130万高龄老年人和25万困难老年人获得补贴。其中,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养老服务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社区养老方面,我省计划年内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同时,政府还将对符合要求的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配餐、活动)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并按照服务人数、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今年我省还将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同时还将有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等,帮助其更好地发展和服务老年人。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

根据新办法,我省还将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对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将按照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给予补助。到年底,实现全省养老机构入住率不低于六成 (其中失能老年人不低于两成);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20%以上,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士站比例达到70%以上。此外,养老机构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将继续落实,实现覆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