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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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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31 19:55:29.0

2017养老保险新政策将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17328日,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在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举行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

贾江强调,主要是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满足不同群体保障需要。

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是2.84万亿元,总支出是2.58万亿元,当期结余2600多亿元,累计结余3.67万亿元,可以确保17个月支付。


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步伐加快,缴纳养老保险的人群比例在减少,领取养老保险的人群比例在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一直是社会广泛争议的焦点。

虽然养老金方面财政补贴、投资运营、国有资产划拨等工作在不断推进,但是,目前,我国的养老体系中仍以第一支柱为主,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养老金的第三支柱发展较为滞后。如果长期依靠单一支柱为主的制度架构,其可持续性较差。

去年1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发布式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介绍,截至2015年我国企业年金参与人数2316万,职业年金覆盖约4000万,合计不到全国就业人口的8.2%,覆盖范围太窄,企业年金累计结存不到1万亿元,而职业年金也是刚刚起步,第二支柱的资产总额不到GDP1.5%

《规划》指出,制定实施完善和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