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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机构、老人、家属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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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05 10:29:47.0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受伤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养老机构未尽到护理职责该怎么赔偿、拖欠养老机构费用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情况通报并发布相关案例。

案例解析

老人有自理能力,摔伤自担主责

入住时属行动方便类型的老人高某,在养老院内摔成骨折,于是将机构起诉至法院索赔。法院审理认为,因自身原因摔伤在养老院是具有一定概率的事件,从合理分配责任风险角度而言,不能一概要求养老院承担赔偿责任。

护理员致伤老人,机构退还费用


83岁的王某在养老机构生活时,身体出现不适,左手手背有明显受伤情形,后住院治疗未再回养老机构。出院后,王某将养老机构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缴纳的费用并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精神损害费用。法院发现,在养老机构期间,护理人员在王某不配合的情况下,试图自行采取喂药、物理降温等措施,未全面尊重王某本人的感受,并产生王某手背受伤的后果。根据双方《托养协议》的约定,这种情况应视为确认解除了双方之间托养协议,王某已交纳但未到期的各项费用应予退还。法院认定养老机构一定程度上未尽到护理职责,判决养老机构将王某预交的相关费用退还。

养老机构诉未缴费老人获支持

老人刘某与老年服务中心签订《入院合同》中,约定刘某须每月2030日预交下个月入住费,逾期不交,甲方可按离院处理。入住后,刘某因连续5个月未缴费,老年服务中心于是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予以支持。

法官建言

老人发生意外,责任比例难界定

法院通报梳理案例发现,案件纠纷主要包括老人摔伤、突发疾病认为养老机构未尽到相关护理职责等,以及因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引发的争议。案件主要争议,则集中在服务标准上。二中院法官介绍,养老机构在办理入院手续、签订服务合同时缺乏规范统一的合同范本,相关服务标准约定往往不太明确,易引发纠纷,对于服务标准的争议涉及养老院环境、服务设施的配置、专业医务和护理人员的配备、服务态度等多方面。

“因果关系判断及责任比例认定难,调解难度也大”,二中院法官介绍,一些意外事故多发生在老人居住的房屋内,出于隐私等考虑,养老机构不会、家属一般也不同意在居住房屋内安装摄像头,使意外成因难以查清,难以界定养老院的护理行为与老年人受伤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导致责任比例较难认定。

父母住进养老院,子女也要常看看

针对此类案件情况,二中院分别对养老机构、老人、子女和相关部门做出建言。

养老机构方面,法院建议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减少安全隐患,同时对护理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与老人及家属及时沟通、反馈,在签署服务合同时做到规范、完整。

家属在为老人寻找养老机构时,法院建议应深入考察养老机构的资质及真实环境,签订服务合同时,需对机构的硬件设施、护理、医疗等服务水平等进行细致约定。

此外,作为子女,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顾,如父母选择到养老机构居住,子女应支持并做到经常探望。

法官还提出,民政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标准认定机制的同时,还应建立养老机构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老人的权益,还有利于保障养老机构平稳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