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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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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08 10:53:54.0

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尚未步入老龄化社会,却早已未雨绸缪应对“老”问题,深圳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深圳不断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深圳通过筹建85家日间照料中心、日照中心配建标准由过去的300平方米调高至750平方米、放开民营养老市场等三大举措,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市民在“家门口”养老。

全市日照中心85

家住园岭社区的王奶奶,每天都到园岭日照中心唱歌、跳舞。“子女白天上班,我就在这里和其他老人一起跳舞,还能享用干净卫生的老人餐,我感到特别好。”王奶奶表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解决了老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问题。

和王奶奶一样,我市很多的老人选择到社区日照中心养老。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我市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为38.37万,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老年人占比上升了1.58个百分点。为应对养老发展形势,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点的养老模式。过去6年中,我市日照中心从4家发展到85家,养老床位从3597张发展到8994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5张。

日照中心配建面积翻番


今年,为了进一步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市民政局,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并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中予以落实。目前深圳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已由原来1万至2万人的新建和旧改社区按大于等于300平方米配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高至750平方米。

据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赵冰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应为社区人口规模1万至1.4999万人,750平方米/处。深圳此次提高配建标准对标国家标准。

“提高配建标准,也有利于老人日照中心功能的充分发挥。”赵冰表示,日照中心承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并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服务。“如无相应的物理空间保障,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日照中心功能的发挥,更无法充分保障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模式的实现。”

据介绍,此次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是市民政局落实《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民政系统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配建标准、配置要求,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图书馆等社区服务设施临近设置,集约型发展。

放开民营养老市场

“我市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定价,进一步放开民营养老市场,政府为‘三无’等老人群体的养老兜底。”赵冰表示,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深圳市养老院收费将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养老机构由政府定价,“三无”老人,即特困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实行免费入住,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可低价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和膳食费按当年深圳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此外,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运营方根据所有权方的委托运营协议等来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