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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构养老面临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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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6 19:16:36.0

养老是任何社会、家庭和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解决养老问题是社会文明与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

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老年人口已达2.3亿,占总人口的16.7%。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可以说,养老已经成为一个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

随着城市化和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很多家庭都出现了421”结构,即4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子女。两个年轻人成为夹心层,上有老,下有小,还要承担工作竞争的压力。加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旧思维变化,造就了儿女和老人之间存在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差异;城市房价的飞速上涨,几代同堂的生活方式也成为奢望....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弊端显现,家庭养老功能开始减弱。社会性的机构养老逐渐兴起并成为养老的一种重要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探寻机构养老的问题与不足,寻找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使其成为一种优质的养老模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课题。

一、我国机构养老面临的困局

尽管我国的养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面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突出表现在:

()供需矛盾凸显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现状无法满足需求。

首先,床位总量少。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中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应为老年人口总数的5%7%之间。而在我国,尽管“十二五”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养老床位从300多万张增长到600多万张,但这一比例仅为2.7%,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从我省情况看,至2015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14.9万张,而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515万人,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仅为2.89%,对庞大的老年需求群体来说可谓杯水车薪。

其次,结构不合理。目前社会上豪华型养老机构和设施简陋的养老机构较多,真正符合大多数老年人的中档养老机构所占份额较低,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面向贫困老年群体的公办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更是一床难求,导致大量老年人遇到了豪华型的住不起、简陋型的不想住、公办福利型的进不去的“三难”境地。

()服务质量堪忧


首先,基础设施不完备。主要表现在适老性设计和服务理念滞后、养老功能欠缺、服务内容单一化、环境质量低水平以及卫生条件不达标等方面。

其次,医疗功能不足。老年群体的特点就是患病率高。据统计:大约有75%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有一种慢性病;一个人在65岁以上的医疗开支占其一生医疗费用开支的70%左右。因此,对养老机构来说,医疗资源不可或缺。目前我省的养老机构在医养结合方面十分欠缺,仅34家养老机构配建医疗机构,占机构总数3%;护理型床位1.4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11%

再次,服务人员素质欠缺。年龄普遍偏大,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心理学、护理学及社会学等专业的知识背景,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等家政服务,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护理需求。

()资源配置不公

据统计,到2015年底,我省共有养老机构1212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有946家,民办养老机构266家。公办养老机构拥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和政策支持,分布面广,容易形成区域性垄断,一定程度挤占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空间;民办养老机构在资源获取方面显然处于劣势,即使有政策支持,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加上自身经济实力等原因,规模难以扩大,一定程度阻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传统观念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对人们的思想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尤其是“养儿防老”这一传统思想对当今的老年人影响较大。

从老年人方面分析,我国大部分的老年人更趋向于传统的居家儿女养老,不愿意到养老机构进行养老。认为到养老机构养老显得很没有面子,容易让人误解自己的儿女不孝顺。此外,部分老年人认为现今的养老机构大多追求经济利益,服务设施不配套,担心自己得不到贴心、优质的服务,无法安度晚年。

从子女方面分析,大部分子女也并不愿意将老人送入养老机构进行养老。一方面,感觉老人在养老机构中容易产生孤独寂寞之感,得不到家庭温暖;另一方面,担心社会舆论的压力,让亲朋好友产生自己遗弃老人的错觉。

二、对策及建议

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也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然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大胆改革创新,用实际行动诠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应实现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的角色转变,充分发挥协调者、监督者而不是竞争者的作用,这就需要减少政府主导的养老机构,促进民营养老机构的自由竞争,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使社会资源更加正规、公平地流向养老机构,以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正常、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区分服务对象。借鉴我国目前一些地方以及养老制度发达国家的经验,公立养老院最主要的职责,应该是服务社会上真正困难的孤寡老人,特别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政府提供一些兜底服务,这样才能将已经很紧张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对其他不同收入群体、不同生活品质要求的老人提供各类个性化养老服务。

二是规范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服务、管理、设施和评价体系,落实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

三是纳入政府考评。将养老服务业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评,并将其细化为养老床位、医养结合情况、用地指标保障等具体指标。

四是合理有序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目前我国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偏低。尤其是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一般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我国现行的养老机构虽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老年人的实际入住率却较低,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支付能力弱。

五是宣传引导与依法惩处相结合。广泛开展老龄法制宣传,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政府可以定期的举办一些讲座、交流会,树立一些典范,给予必要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一些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或交司法机关惩处。

其次,改革公办养老机构。

公办养老机构工作效率低下,没有竞争的压力。这种养老机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时代的发展。

在改革方向上: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养老产业市场化,增强其生机和活力。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根据需要,适当保留部分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兜底服务的公立养老院。对这类老人实行入住评估制度,推行阳光操作,杜绝腐败现象和权力寻租,优先保障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体的供养需求。

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立足吸引先进管理理念、专业服务团队和优质服务资本,科学设置公建民营的条件和形式,调动运营方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由产权方组织或委托具备招标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招标和评标,确保公建养老机构产权清晰,保持土地、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性质。明确工作流程,制定合同范本,建立行业规范。

第三,优化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环境。

贯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打破行业界限,放宽准入条件,统筹有效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在政策扶持方面,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人才等扶持政策,保证合理、公平、公开的分配,并在养老产业用地等方面要有适当的优先权。

在资金保障方面,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把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列入重点民生项目,给予他们相应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硬件”建设方面,完善养老机构各类场馆设施建设,老年人的食宿条件以及文化娱乐条件等符合规范,达到饮食健康营养,住宿干净舒适,文娱丰富多样。老年人防滑、防摔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善,确保在设施齐全且安全有保障的环境下养老。

“软件”建设方面,规范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养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护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认证体系建设,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具备一定的护理技能,持证上岗,规范聘任环节,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方面,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专业老年医护机构,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保健保养、心理咨询为一体,并纳入医保定点医院。

发展前景方面,构建跨区域联合、资源共享,异地互动养老的连锁养老机构,促进我国机构养老的体系化发展,使我国的机构养老更具科学性和规模化。

《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面对扑面而来的人口老龄化浪潮,我们只有迎难而上,未雨绸缪,古圣先贤描绘的大同世界的美好蓝图一定会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到来而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