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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西藏自治区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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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8 16:32:56.0

2020年,西藏自治区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另外,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探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巩固孤儿集中收养成果。

社会救助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程序一致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加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力度,全面推进“救急难”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作用;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及职工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

加大养老、救孤保障力度


2020年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使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社区居家老年人。全区社会养老床位数每千名老人达到35张至40张,其中有意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不断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及培训力度,提高老年人医、养、护水平。

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探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巩固孤儿集中收养成果。

推进优抚政策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完善和落实,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