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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九成以上城市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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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06 11:30:38.0

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意见,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平台、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

九成以上城市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

据了解,根据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三社联动”,力争到2020年,宁德市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原则上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服务组织,90%以上城市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站点。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数达300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水平的达300人,每个社区配置1~2人。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社工机构总数达到20个以上。志愿服务记录平台上登记注册志愿者数量达全市常住人口的13%

依托现有场地资源搭建养老服务平台


为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宁德市将完善基层社区基础平台功能,根据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按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综合采取新建配建、改建扩建、资产划转、配置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配套建设。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文化站、家庭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慈善超市等现有场地资源,或通过新建、置换、租赁等方式,多渠道搭建“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并以“零租金”或象征性租金的方式,委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的社会组织运营,科学设置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服务。

鼓励发展养老照护社区社会组织

宁德市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备案管理,报备前征询所在居()民委员会的意见。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宁德市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并发挥其作用,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经费、培育孵化、管理咨询、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