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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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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13 14:01:50.0

7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1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国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惠及全省29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据悉,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6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顾公平与效率。

定额调整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48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3.2%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记者还了解到,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