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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展社区养老护理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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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6 13:52:13.0

昨天下午,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重点工作督查推进会召开。据悉,下半年,我市将重点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确保年底实现各县(市、区)建有一所50张护理床位以上的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以及一所以上能收住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护理机构。

今年打造19个颐养社区

今年3月,我市《关于创建颐养社区的实施方案》出炉。到今年年底,全市开展19个颐养社区建设试点。


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启动了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深入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基本形成“一机构一表册一措施”的整改档案。此外,加快提升医养融合发展水平,召开了全市养老护理院推进工作现场会,稳步推进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建设,吸引海阳等知名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入驻扬州,开展社区养老护理院试点。

记者获悉,根据市宜居社区和颐养社区部署,下半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在重点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方面,按照年初目标,重点推进以颐养社区建设为重点的社区居家养项目建设,按照颐养社区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实施项目建设和活动开展,确保按照时间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县(市、区)建老年护理院

加大对颐养社区资金投入,按照市颐养社区创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以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投入强力推进颐养社区项目建设。

在加强重视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方面,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今年力争完成硬件设施的改造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

在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方面,重点推进城区老年护理院建设,确保年底实现各县(市、区)建有一所50张护理床位以上的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以及一所以上能收住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护理机构。推进开展社区养老护理院试点工作,加快引进知名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入驻扬州。

城乡低保实现标准一体化

上半年,我市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推动建立了政府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完成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的新一轮提标工作。

据介绍,城乡低保实现了以县市为单位的标准一体化,从7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月人均630元,宝应县、高邮市提高至月人均585元,仪征市提高至月人均600元;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核查服务方式,完成了对各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进一步推进提升“救急难”质效,加快推进低保核对平台金融信息核对,加强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和支出型贫困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