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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依,社会保障制度是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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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8 11:35:12.0

据安徽商报讯  开发代际亲情住宅,让儿女离老人更近;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老人多样化保障需求;更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日前,安徽省正式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生活消费等各个层面提出养老服务目标,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老有所依,社会保障制度是基石。根据规划,除了进行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外,我省还将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有效补充。今年,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并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家庭+社区”是养老体系的基础。规划提出,要强化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义务,鼓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制定完善带薪休假政策,为子女照顾父母提供条件。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到2018年,全省规划建设50所小区嵌入式、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长者照护之家”。到2020年,打造10个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社会组织),全省普遍建立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体系。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 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社会福利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降低高龄津贴的年龄标准,提高补贴标准。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规划提出,要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其合规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

医养结合是未来养老服务的主流趋势,规划对此提出具体规划。首先是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申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支持部分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不低于30%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5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鼓励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立6个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20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10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0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老年人生活、消费、学习同样重要。在打造城乡老年宜居生活环境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改造,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贫困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在城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

同时,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到2020年,95%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5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省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