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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养老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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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9 14:32:08.0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庞大的养老需求人群,以及巨大的养老资金缺口,传统的保障型养老模式和财政拨款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

为了改变这种困局,中共中央创造性的提出“智慧健康养老”概念,智慧健康养老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化服务手段,能有效地延伸人工养老服务的能力,也体现了养老服务由人工化向智能化、自动化的转变,可以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准确性,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政府主导 市场操作

省民盟呼吁政府主导,规范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为养老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他们建议建立由民政、老龄委牵头,人社、卫生、科技、文化、经信委等部门参加的统一的、常设的信息化养老服务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建设及后期维护、升级的资金投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重点向“智慧养老”服务倾斜;加快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规范和统一信息化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养老机构等级鉴定、养老服务产品标准、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等内容。

同时坚持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动社会力量进入信息化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信息化养老服务骨干企业,遴选一定数量的规模较大、运营良好的养老信息化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养老”领军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省、功能齐全的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安徽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将信息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调整的重要渠道,通过制订政府采购目录等形式,提升“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产业化水平,形成政府、投资者、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老年人多方共赢、健康发展新局面。

完善系统平台建设

落实“四个保障”

落实四个保障来为智慧养老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首先政策保障。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健全完善“智慧养老”产业政策倾斜制度,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规模较大、运营良好的智慧养老机构或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养老”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

其次资金保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政府对“智慧养老”基础设施演进升级投入力度,保障“智慧养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信息化平台日常维护资金;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重点向“智慧养老”服务倾斜,提高“智慧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途径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业,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促进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

第三是人才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智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资待遇保障机制。以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技术研发团队和社会资本积极进入智慧养老领域,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实现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切实出台激励政策,吸引专业团队留皖、入皖,助力智慧养老产业深入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基础人才支撑。同时,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老年人对养老信息化平台的使用意愿和效能。

第四是环境保障。从政策层面上完善相关立法,出台“智慧养老”相关工作条例,为养老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服务质量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客户评议、群众回访、电子比对等管理信息系统,对服务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