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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锁为形式的养老机构出现在养老领域,推动了传统养老服务业态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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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4 11:33:02.0

年快七旬的黄阿婆听人说,现在市面上出现了一些像连锁超市一样的连锁养老服务,她想自己也应该规划一下个人的养老问题了,于是就跑到正在举办的“老博会”上去领了行情。结果,跑了几家以连锁形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并没有人家说的那样好。

这几年,随着养老服务的蓬勃兴起与发展,一些以连锁为形式的养老机构,开始出现在养老领域,推动了传统养老服务业态的新发展。

对此,政府及有关部门也给予了鼓励与扶持。据了解,国务院等各级政府多次下发文件,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

可能是因为连锁养老服务刚刚兴起的缘故,很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据了解,眼下连锁养老服务,大概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存在着“三重三轻”现象。

一是“重形式轻内容”。一些连锁养老机构,很注重机构的布局,并在奖励上予以倾斜。而在连锁养老服务涉及的其他方面特别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上,所花精力尚嫌不够,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了机构整体发展的步伐。

二是“重营收、轻服务”。一些连锁养老机构在开展运行过程中,比较重视经济指标,并制定了具体的奖惩规定。某连锁养老机构院长透露,在这个“指挥棒”下,我们忙于完成下达的“阿拉伯”数字,哪有精力去顾及机构管理与服务的提升。

三是“重扩展、轻基础”。连锁养老随着属下机构的不断增多,科学管理的方式也应随之建立。但某养老连锁机构业务主管坦率说,我们也知道,比如连锁企业的教育培训、专业运行、市场策划、服务监督等工作机制,理应不断完善。但在实际运行中,按照要求,不得不追求设施的拓展与数字的叠加,反正基础建设到需要时,自然会“水到渠成”。

连锁养老服务存在的种种不足,有政策上的、有管理上的、有运行上的等,应在政府等各方面的扶持下,不断完善发展。

首先应列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扶持养老连锁服务发展的全国性政策。某连锁养老机构负责人说,目前我们的很多养老服务连锁组织早已进入跨区域运行状态,因各地养老服务政策的不一致,给我们发展带来许多障碍。业务主管部门应通过调研,制定出全国养老连锁服务发展规划、扶持措施及相关政策,打破省市间的壁垒,畅通政策渠道,为发展连锁养老服务创造良好运行环境。

其次要构筑养老服务业共同发展平台,让连锁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院在同等条件下互助发展。目前养老连锁机构绝大部分由社会资本投入,存在着诸如人才、经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不足。建立共同发展平台后,在政府指导下,由行业协会具体运作,逐步做到政策、资源共享,通过平台实行人才交流、经验互通、信息互惠,不断推进连锁养老的发展。

再次要形成养老服务连锁组织自我发展机制,使连锁养老服务在运行中夯实基础、持续发展。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连锁养老服务,尚处于成长阶段,各养老连锁服务组织要具有战略眼光,从养老服务的大发展着眼,从认真做好为老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入手,牢固树立一流专业、一流人才、一流品牌意识,在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中,在老年人客户群的选择中,脱颖而出,发挥连锁养老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