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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养老市场准入条件 鼓励发展智慧型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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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4 16:38:06.0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召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

据了解,为满足全省650万老年人多样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发展重点”“增强保障能力”三部分。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该省明确提出,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人专业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此外,申请人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时,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手续。

该省还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微型社区养老院、参与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举办或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将具备条件且长期闲置的厂房、医院、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养院等设施,按规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竞争性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

《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中还提到,发展智慧型养老院,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在养老院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和应用智能硬件终端,推进智慧养老院应用系统集成。鼓励养老院等利用互联网开发多元、精准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人行为智能分析、阿尔兹海默症患者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门禁联动等适应需求的养老信息化服务,降低养老服务风险,提高养老院运营效率质量,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智慧型养老院,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该省要求,各地要主动将养老院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养老院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建立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制度,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防止欺老、虐老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