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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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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4 10:27:58.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在养老领域的体现,就是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既存在供给不足问题,也存在结构不合理、供需不匹配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紧迫和多样化的养老需要。
  如何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的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深化“放管服”改革

  目前,我国养老市场处于半开放状态,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市场并未形成。李克强总理指出:“服务业现在供给明显不足,像健康、养老、健身等,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把得太死。”目前,养老服务业发展确实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比如养老服务设施消防验收备案门槛过高问题、养老医疗机构审批仍执行医疗机构设置的通用标准等问题。对此,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放开要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外开放将吸引更多外资进入,这对建设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并出台了一些务实政策,比如规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彻底改变了过去“先证后照”的局面。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繁荣发展。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现路径在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能购买服务的一律购买服务、能市场调节的一律市场调节、能企业化运作的一律企业化运作、能公建民营的一律公建民营的思路,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市场活跃度、创新性,催生更多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在这方面,山东省作了一些积极探索。
  简化养老项目审批手续。山东省明确由发改、国土、住建部门分别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各个阶段工作,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
  妥善解决老旧养老服务设施问题。山东省规定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且建筑主体未发生改、扩建的,以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采取依托大型公办养老机构成立国有或混合制养老服务公司,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为企业管理体制,或者对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企业管理运营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对需要政府供养的特困对象,可由改制后的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供养,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协议委托具备资质的民办养老机构供养,政府由服务供给方转变为服务购买方和监管方。下一步,山东省还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彻底消除“中梗阻”,打通养老机构、组织办事“最后一公里”。

  补齐发展短板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政策资源倾斜,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补齐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明显短板。
  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政策和资金,用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探索“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乡镇敬老院连锁托管农村幸福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互助养老院、困难老年人代养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探索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反馈激励机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主体。
  着力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强化规划约束,大力推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山东明确规定: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载明,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都要无偿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托管运营,走专业化、市场化路子。鼓励大中型养老机构集中托管、连锁经营,将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资源引入社区和家庭,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式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养老+互联网”建设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供给便捷化。下一步,还将总结推广济南、威海两个国家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经验,推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急诊急救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大护理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山东对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标准,比普通养老机构高出20%。下一步,将结合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抓好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迈出更大步伐。
  着力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问题。目前,山东失能半失能老人340多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家庭面临沉重经济负担和照顾负担,养老机构考虑服务成本高、风险大不愿接收,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要解决好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问题,有两个关键点:一要切实解决护理费用问题。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提高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长期护理需求。在这方面,山东进行了积极实践。今年起,山东在全省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范围覆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所需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重点保障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二要切实增加服务资源。一方面,盘活存量。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山东分别给予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年2400元、1200元的运营补贴。失能半失能老人,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另一方面,做好增量。鼓励采取PPP模式,新建专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导二级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医疗资源,兴办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

  完善保障支撑  推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职业化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和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大力推行学历教育。对设立养老专业的高校,山东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目前全省已有25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从事养老工作的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从业补助,专科和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每人1.5万元。加强在职培训,今年已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1.5万人次。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设立“齐鲁敬老使者”评选制度,入选者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库,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本次论坛,山东省养老产业职业教育集团将要正式挂牌成立。希望集团秉持服务山东养老服务业的宗旨,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探索联合办学模式,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养老服务重点领域标准,完善养老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技能、服务机构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制定团体标准。目前,山东已制定发布《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规范》《老年公寓服务规范》《农村幸福院基本规范》等15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推动更多养老服务机构认识并践行标准。
  加快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支持养老服务领域整合现有资源,培育和引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山东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着力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并鼓励各地创建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
  加强政策支持。针对养老机构收费低、效益不好、投资发展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增加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真正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社保“第六险”。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养老机构、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等制度,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养老机构、企业(组织)等级评估,对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落实优惠政策、发放资金补助等挂钩。严肃查处不法服务行为,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养老服务市场优胜劣汰。
  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养老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孝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养老事业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使命。另一方面,要通过设立“社会开放日”“亲情聚会”等方式,让大众走进养老院、了解养老院,促进老年人、子女转变传统养老观念,以老年人获得更多幸福感、满足感为目标,让更多老年人自由选择养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