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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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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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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4 09:55:06.0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总量急剧扩大,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目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对独立的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加快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解医养结合发展状况,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1个市对78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当前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1.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已接近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变化的重点特征之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速度远快于其他国家。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5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十二五”期间,净增老年人口195万人,年均增长率4.6%。全省11个设区市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嘉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24.3%,舟山市和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24.0%和23.2%,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比全国的16.1%高4.1个百分点。到2015年末,浙江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依据联合国标准,这一比例达到7% 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成为老龄社会,我省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接近老龄社会。
  2.医疗护理需求大的高龄人口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健康状况逐渐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弱、疾病增多,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75岁前属于年轻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健康需求侧重于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75岁以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护理,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人给予帮助;80岁以后,对医疗、康复、护理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当前,人口高龄化加速,“十二五”时期,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年均增长率5.19%,到2015年末达到155.83万人,人口高龄化明显快于老龄化速度。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模式淡化,空巢老年家庭比率保持高位,2015年末,全省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23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
  (二)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照顾一体化的需求增加。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提高,需要方便、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国家连续10年以接近10%的幅度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5年,浙江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达到40707元。全省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5年全省有13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经费金额超15亿元。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97.6%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当老年人收入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开始追求健康的高品质老年生活,医疗需求提升。据2015年浙江调查总队对723位65岁居家老人的医疗需求调查,有88.8%的老人要求定期体验,40.2%要求组织健康讲座,32.6%希望提供上门看病服务。老年人行动能力减弱,当生病时能得到便捷、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最大期盼。
  2.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缺乏完善的护理条件。传统的三代同堂家庭结构逐渐瓦解,老俩口独自生活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3.8%。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也无精力、无时间承担起照顾多代多家老人的责任。老年病多发、易发和突发,患病老人的就医治疗、住院照顾子女难以承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要求有专业护理知识、完善的护理条件,靠家庭自身也无法解决。老龄化带来这些问题,已从家庭困难转化为社会性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来解决。
  3.医疗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生育率自然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伴随老龄化产生的问题有一个逐渐适应和解决的过程。而我国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管理和应对机制不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设施缺乏。多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的需要,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养老机构迅速增加,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建立,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生活照顾护理的需要,但针对老年医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养老院不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医院只负责疾病治疗,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打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间的分隔,围绕老人对养老、医疗、护理、康复需求出发,通过医养结合,建立医养一体化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全面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成为老人们和子女们的期盼。
  4.医养结合发展方式的提出。医养结合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又相对独立这一客观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对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不仅提供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对居家养老为主的老人,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二、政府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较快发展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针对医养结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医养结合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推进。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早, 2014年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融合发展。2015年省民政厅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确定26家养老机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各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快速发展。
  (一)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
  针对老人医养服务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据今年6月对全省85家医养结构机构的调查,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
  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老人集中、年龄较大、疾病多发易发,医疗服务需求很强。在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鼓励下,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专业医院合作成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同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4家属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形式,占69.2%。内设医疗机构形式有多种,以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为主,共有25家,占46.3%;有15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科室完整、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占27.8%;有10家设立了康复和护理医院;设立卫生院或门诊部的有4家。 
  2.提供医疗和养护一体的医疗机构。养老最大困难是老弱失能和疾病照料护理,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同时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针对不同医护需求,形成各具特色、服务于特定群体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养融合。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属于这种模式的有13家,占16.7%,其中以康复医院为多,有9家,护理医院有4家。如果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康复护理机构,共有23家,占全部医养结合机构的29.5%,这类医养融合机构能更好地满足需要特别治疗和护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更为紧密。
  3.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机构。一些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为了满足既需要长期治疗、又不能长期住院的老年人需求,成立专门的保健护理部、康复中心,以医疗服务为主、兼顾生活护理,也有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或设立养护部,提供养护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11家是由医疗机构设立的,占14.1%,有6家设立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的;有3家设立老年病区;有2 家同时具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多种功能。医疗机构发挥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养老服务,成为医院拓宽服务领域的新路径。
  4. 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家老人签约的形式,提供家庭病床、初诊、转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医疗服务,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额度上给予优惠。杭州市大力推动社区全科医生与居民医疗服务签约,2016年至,已有1100多名全科医生与71万居民签约。
  (二)医养结合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疗需求。
  由于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医养结合的难点在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3家设立了内科,有49家设有中医科,设全科的有39家。平均每家医养结合机构有医生33人,多数医养结合机构配置了心电图、B超、X光机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部分医院还配备了CT机、磁共振等大型医学检查设备。
  (三)内设型是医养结合的途径。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两种类型是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服务和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护理服务,医养结合机构的形成途径主要有三种:
  一是内设型。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为向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内设相应的医疗机构,如门诊部、医务室,方便老人疾病治疗。医疗机构为满足病人长期医疗护理的需求,内设养护康复机构。内设机构由自行管理,整合度和掌握度较高,是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内设型的54家,占69.2%。无论对养老机构还是医疗机构而言,内设医养结合机构,就是拓宽的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增收渠道。
  二是委托型。养老机构内的入住老人需要医疗服务,但由于自身无条件内设医疗机构,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这种形式能减轻养老机构的运行成本,也使老年人有了医疗服务保障,但委托方式由于两个机构间的关系不紧密,各自关注点不同,易产生矛盾。有19家机构采取委托方式,委托给民营机构为多,共有13家,委托给公立机构的只有6家。 
  三是共建型。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建医疗结合机构,有5家是采取共建形式,共建对象也是以民营企业为主,有4家与民营医院共建。
  (四)社会办医成为医养结合的主要力量。
  社会办的医疗机构受医疗技术力量、设备水平和百姓认可度等因素制约,难与公立医院竞争,但在公立医院不愿进入的医养结合领域,为社会力量办医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会,社会办医养结合成为主流。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规模不大的公立养老机构也通过委托和共建形式引进社会办医机构。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民营或公办民营数量有59家,占75.6%。
 
  三、医养结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养结合的实质是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融合,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多,市场参与主体多,行业特殊性强,还处于探索发展之中,存在不少发展中的问题。
  (一)医疗机构设立的投入大,医疗成本高,盈利困难。
  当前,医养结合主要模式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而设立医疗机构,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场地面积、内设科室、医疗仪器设备、医护人员配置等都有严格标准,设立一家医疗机构资金投入很大,运行成本很高。医疗机构的营运收入主要来自入住老人,就医人数有限,药品采购、医疗收费、医保使用都有严格控制,实现盈利非常困难。办医疗机构主要作为养老机构的配套,方便老人就医,以吸引更多的老人入院养老,需靠养老收益弥补医疗机构的亏损,无法实现自主盈利,不利医疗机构的长远发展,也制约了民间资本的进入。
  (二)缺乏老年疾病的诊疗技术设施和医疗专业人员,医院管理能力弱。
  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还比较单一,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规模越大,科室越全、技术力量越强,所需投入的资源就越多,这是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承受的,多数医养结合机构只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有一半是门诊部、诊所、卫生所或医务室的形式,规模小、医疗科室单一、医护人员少,主要提供常见病的诊疗、配药等基本服务,无法满足老人多方面的医疗服务需求。医养结合机构运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高素质医护人员难招,特别是民办医院,难以在职称评定、编制待遇等方面满足医务人员的发展要求,有些医生对民营医院信任度不高,有技术的医生一般不愿到民营医疗机构就职。技术好的医务人员都向往大中城市,小城市和县城招聘到有经验的医生相当困难。而没有技术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患者认可度就会下降,直接到影响医疗机构的发展。医疗机构引进医生还受到政策上的限制,对于老年公寓的护理院、小型养老院,最需要全科医生,政策规定只有社区卫生院才能设立全科医生,即使全科医生愿意与护理院签约,护理院也无法与医生签约。
  (三)医疗资质审批难、医保定点审批难、医保管理难。
  1.医疗机构审批难。
  审批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工商、卫计、民政、人保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要求不一、手续繁多。现行的医疗机构标准是1994年制订的,对当前医养结合的新情况来说,标准偏高,如,审批设立护理院,对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要求过高,审批时必须按院床位数配备齐全医务人员并注册到位,而此时还没有入住老人,过高的审批条件,提高了机构开设成本。审批周期长,湖州市的一家医养结合机构要购买CT、高压氧舱等大型医疗设备,按程序要申报到省卫计委审批,实行一季一批,从申报到审批,长的要近一年。
  2.医保审批使用难。
  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机构运营收益的主要来源,医保审批使用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审批流程多,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医保涉及卫生、民政和人社三个部门,部门多、环节多,部分机构反映,人社局开通社保需一年,而且医保审批制度常变动,企业难应付。二是报销时间长,医保定点单位需要先垫付3个月的打底药费,3个月后才进行结算,给医疗机构增加了资金压力。三是医保管理制度不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医保管理部门为了节省医疗资源,过于强化病人均次费用、均次药费、药占比例、床位均次费用和床位周转率等指标的管理与限制,而老年病人多与衰老有关,多种疾病于一身,还大多伴有老年抑郁和精神障碍,人均次费用高,住院时间长,一刀切的医保定额管理制度,无法满足老年患者正常的医疗需要,也给老年人带来很多麻烦。住院老人以慢性病居多,疾病恢复慢,住院时间长,很多情况下,疾病还没有治愈就要求办理出院手续,再办理入院手续,重新进行入院检查,不是根据病情需要的重复检查折腾人又多花钱。有的甚至要求强行出院,病人只得另找医院重新办理住院手续继续治疗,这给病患和家属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四)优惠政策落地难。
  政府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机构出台了优化融资的政策支持,但实际上,养老院拥有的房产一般为福利用房,土地为慈善用地,这类固定资产仍不能作为信贷抵押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资主要靠民间借贷,利息压力较大。国家对于养老机构的融资利率优惠,银行不愿意低息贷款,而财政补贴也不到位,优惠利率政策实际没有落实。另外政策变动多,实行药品零差价后,一些地方原实行财政补贴15%,上不封顶,现在普通医保定点单位调整为3万封顶,但医院门诊并不实行封顶政策,造成医疗机构间的不平等。
  (五)现有优质医疗资源紧张,难以完全满足老年人对方便、全面、优质医疗服务需求。
  医养结合机构为入住老人就医提供了方便,但还无法满足老人全面医疗需求,已有60.3%的入住老人生病时通常在本院治疗,但仍有27.9%的老人要去市区医院看病,11.8%的老人去附近医院看病。入住老人之所以舍弃在本院看病治疗方便、省时省力的优势,选择去院外医院看病,首要原因是药品不齐、经常配不到药,不在本院看病的老人中,有28%的人选择这一原因;其次是本院科室少、不能满足患者所需,占27.1%;第三个原因是本院的医疗检查设备少,占26.3%;另外医疗水平低、不能使用医保也是老人到院外医院看病的原因之一。
 
  四、医养结合的重点领域选择
 
  庞大的老年群体,其年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自理能力、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生活方式、养老方式各不相同,不同的老年人、同一个老年人在不同时间,对医疗、护理、养老服务的需求差异很大,需求的多元化就要求建立差异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医养结合形态,满足不同群体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医养融合的康复护理机构。
  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生活自理能力良好时,可以尽情享受美好的老年生活。当年老衰弱、身患疾病,需要医疗和护理服务时,正是家庭和子女需要应对的问题。政府和社会重视关心老年人,就是要关注、帮助和解决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康复和护理需求。大力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建设更多具有医疗和养老功能的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融合机构。这类机构以提供医疗卫生和护理服务为主、养老为辅,重点服务三类老人,患慢性病需长期治疗的老人;患脑血管、骨科等疾病,需要康复护理的老人;年老体弱,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需求日常护理的老人。这三类老年人是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群体,也应是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帮助对象。据2015年浙江省住户调查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调查数据,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2%左右,如果按当年全省老年总人口推算,全省有近2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这些老人对康复护理有很大的现实需求。当老年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时,进入专业的康复护理机构,接受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为老年病人提供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照料等一体化服务,对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子女压力意义重大。康复护理机构逐步形成各具特色、服务特定老年人群的差异化分工,体现服务的针对性、专业化,以高质量的服务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建设综合性的老年病医院。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疾病类型和治疗方式有其特殊性,现行医院分类中,以病人群体划分的只有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而庞大老年群体,多数地区没有独立的老年医院分类,不仅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就医治疗的需求,也不利于老年医学的研究与发展。应把老年医院作为医院管理的一个新分类,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在设区市区一级都应独立设老年病医院,为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可以把病人不多的二级医院改造成为老年医院。在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医疗科室设置、导医服务、医保使用等方面体现老年医院特点,建立方便和照顾老年病人的医疗服务措施,满足老年人就医需要。老年病医院不仅是为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也应成为本地区老年病的研究、指导和服务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老年病治疗技术支持,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服务,向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把老年病医院建成本地区为老人医疗服务的龙头机构,提升本地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养老机构内设立合理、灵活的医疗机构。
  当前,医养结合的主要形式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由于设立医疗机构,投入资金多、运行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且老人的医疗需求多元化,内设医疗机构无法满足各种医疗需求。应根据养老机构内入住老人的具体情况,建立经济上可行、医疗资源上可实现、满足主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不能单纯求大、求全。主要通过与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院、民营专科医院合作方式,引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设立卫生院、门诊部,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对大病、疑难病、急救服务由合作医院提供,类似于分级诊疗的形式,以实现较小的投入,最大限度满足老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对规模较大的养老福利中心,在与综合医院建立密切合作基础上,内设康复医院、护理医院、老年病区等医养一体机构,满足特殊群体老人的医养护需求。对于接受全护理型老人的养老院,要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增加医务人才,成为医养一体的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通过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设立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小型医疗机构,从入住老人的需要出发,在药品种类、科室设置、医疗检查设备、医疗技术等方面下功夫,向老人提供方便、全面的医疗服务。
  (四)发挥社区医疗机构在养老医疗服务中的桥梁作用。
  我国政府倡导的养老模式是‘9073’,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为97%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应该是医疗结合发展需要考虑的重点内容。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的作用。一是提供一般性医疗服务,设立全科医生,提供初级诊治、配药、注射等医疗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检、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服务。二是进行健康管理,为每位老年人建立健康医疗信息档案,记录健康状况、体检数据、病史、就医情况、医疗过程、用药情况、检查数据信息等。组织老年人定期体检,举办健康、医药知识讲座,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三是提供预约就诊转诊服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综合性、专业性医院合作,提供预约就诊、转诊、急诊急救等服务。
  (五)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支持。
  当前我国各地医疗资源偏紧,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更是供不应求,综合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高、医疗资源丰富,管理也更严格、更规范。综合医院通过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不仅在于生病有处可看,也很重视诊断准确、治疗得当,应大力支持优质医疗资源进入医养结合领域。通过综合性公立医院与养老机构共建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过公立医院、养老机构、民营医院等多方联合,设立分院、住院部、病区、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使优质医疗资源更多进入养老机构。综合性公立医院为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技术、检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支持公立医院专家医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坐诊,为老人服务。
 
  五、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需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观念、政策束缚,以问题为导向,简政放权、监管结合,为医养结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放宽准入限制,加大政策支持,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医养结合领域。
  老龄化加速发展,给养老服务产业和医疗建康产业带来发展机遇。医养结合缺的不是需求,关键在于改善有效供给,要从体制和机制上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不断扩大养老与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满足老年人对高品质老年生活的追求。
  1.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医养结合领域,社会力量占主体,但没有主导地位,无法与公立养老机构的政府扶持、公立医疗机构的体制和技术优势相竞争,公立机构与民营机构并没有完全平等,要打破所有制界限,无论是民营还是公立的养老机构,还是医疗机构都应该享受同等待遇,政府的卫计、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是行业管理,不应区分公立还是民营,在政策和管理上应一视同仁,特别是在政府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医保使用范围、医保额度、税费、人才引进、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各方面,实施同行业标准,创造公平市场环境。医养结合扶持政策应通过具体细则加以落实,三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出台具体的扶持细则,为医养结合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2.降低审批门槛。简化审批范围和程序,适当放宽审批标准,下放审批权限。现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于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养机构来说,审批设立的门槛和要求比较高,应从医养结合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科室设置、医务人员配备、床位数量、设备标准、服务对象等方面适当降低医疗机构审批条件。特别是放宽病床数审批要求,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的审批,应简化流程、缩短时间、下放审批权。公开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3.完善医保审批和管理制度。开通医疗保险是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基础,也应从实际出发,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方便老人医保使用。一是扩大医保使用范围,从调查结果看,仍有超过20%的医养结合机构无法使用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近一半机构不能使用农村合作医疗。加快医保审批速度,涉及行政许可的医疗、养老、医保等各项审批同时进行,提供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不同性质的医疗保险使用,只要一项批准后,就相互承认,避免多项审批。扩大医保区域通用范围,使异地养老人员方便就医治疗。科学、合理核定医保定额,不简单以人次为控制依据,老年慢性病治疗费用应区别对待,避免不分医疗对象、医疗项目,一个定额管到底。扩大医保范围,对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列入医保范围。
  (二)研究探索建立护理保险制度。
  随着高龄老人的持续增加,老年护理问题已从家庭问题发展成为社会性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拓展护理人员就业渠道。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护理保险制度,具有比较成熟的经验。
  1.以建立护理保险制度为基础,提高护理服务质量。让老人们安度晚年,最需要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疾病治疗,这一问题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看病问题基本解决。二是住院和失能时的护理。我国失能老人护理主要通过家庭来实现,随着家庭护理功能弱化,养老机构逐渐承担部分护理职能,护理服务通过市场解决,费用自理,缺少政府介入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强化国家的组织、社会的支持作用,从制度上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本上解决老人和子女的后顾之忧。
  2.建立护理机构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后,护理成为公共服务产品,医养结合机构提供护理服务尤如提供医疗服务那样可以使用基金,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方式。需要对机构进行分类准入管理,建立分级准入标准,只有设施齐全、规模适宜、医护技术人员的技能数量达标的机构才可以使用护理保险基金。老人入住养护机构需进行健康评估,从疾病状况、身体机能、行动能力、精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可以享受的护理等级,不同护理等级享受的费用标准也各不相同。
  3.科学设计护理保险制度。从发达国家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经验来看,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护理保险制度应该纳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中。由于我国老龄化发展太快,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没有条件建立普惠性、高标准的护理保险制度,要立足国情,逐渐建立和完善护理保险制度。可喜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年开始,在全国14个城市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一是保障重点人群,可以考虑以55岁以上的参加医疗保险的中老年人为参保对象,解决老人未来的护理需求。二是保障范围以失能护理为重点,享受保险的对象需经过健康评估,并确定享受的补贴标准,进入指定养护机构,由于居家护理方式操作比较复杂,可暂不纳入享受范围。三是多方筹资共同负担,采取与医疗保险类似的模式,个人缴费、单位缴纳、政府补助相结合,建立个人帐户。现行的高龄津贴可以部分进入个人帐户,部分作为政府补贴。为避免过度使用保险基金,使用护理保险金时,要体现个人负担原则,所需护理费主要由基金负担,个人自负一定比例。
  (三)加大医护人才的培养力度。
  医养结合发展最大的难点是医护人才不足,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需求非常大,而医疗人才的培养要求高、时间长,特别是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医疗人才更是稀缺。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训医护人才已非常迫切。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医养结合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加强护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扩大高校、高职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从业人员,健全护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大护理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挖掘现有医务人才资源,对缓解当前医护人才短缺问题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支持医师在同类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取消退休医师的执业限制,放宽执业医师利用节假日到医疗机构服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