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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老年生意,关爱老人还需要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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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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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3 10:53:18.0
  5月15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老龄蓝皮书: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蓝皮书显示,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但与此同时,老年人的消费热点不断形成。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老年人口已达2亿多,这就为老年人的消费市场带来了生机。就像报道中提到的,老年人的消费热点不断形成,而且,照顾服务需求规模不断扩大、老年旅游消费受到青睐、老人的网络消费成为新宠,这些都有不断增长的数据证明。这反映出老年人在养老中,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获得了极大改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升。看到这些,确实令人感到欣慰。
  然而,仅靠一系列消费数据,并不能反映出老人们的幸福指数是否在增加。老人的消费市场不断成为消费的新亮点,但其中并非都与其幸福感有关。老人消费增长,仅是在做老人生意上的数据,而老人是否通过消费感到幸福,恐怕还需要仔细分析。我国老人目前有2亿多,其中高龄老人达3000多万,失能老人更是高达4000多万。虽然在医疗费支出中,城市和农村都在持续增加,但老年保健品市场产值超过500亿元,而其中有多少是经常被媒体经常报道的老人被忽悠后买下,就很值得思考。
  如此多的高龄和失能老人,他们是否在养老上都能得到很好的照料,是否由儿女照顾,还是在养老院安度晚年,还是自己独居,都不得而知。而且,“我国5%的老年人经常上网,其中城镇老年人这一比例为9.1%,高于农村老年人;低龄老年人网络消费的比例最高,高达12.7%。”虽然网络购物的实现,极大方便了空巢或者独居老人,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但比例仍显得很低,即便是在城市,比例都很低,这证明绝大多数老人并还没有享受到网络带来的便利和惬意。
  可见,关爱老人,让尊老、爱老、敬老成为社会风尚,首先就必须落实好各项惠及老人的政策和法律,要经常检视这些法规是否落实到位,看看老年人能否依法享受到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是否享受到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其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是否得到保证,等等。例如,数年前就已经入法的“常回家看看”,以及不少地方都在施行的独生子女“护老假”等,是否真正落实了。而从反馈回来的效果看,这些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都显得很不到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中对老人还或多或少有歧视现象。老人求“收养”、宁可“吃猪食”不去养老院,那些比儿女还亲的卖给老人保健品的骗子;大学生、打工者甚至老师“背父母”上学、打工、上班的消息也不时传来……而这无一不是老人在养老生活中遇到的困境。而若想让老人走出这些困境,就该把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到老人的实际诉求上,而不是仅把目光集中在老年群体有多大消费能力以及究竟消费了多少上。
  目前,国家提倡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体系还在探索中,健全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仍在路上。可见,老人消费成热点,仅是一个侧面而已。人们常说老年人要有“老人尊严”,而“老人尊严”必须靠法规的执行去彰显。如果不能落实好已出台的法规,再好的规定也是“盆中景”或“镜中花”。
  老人是昨天的劳动者,在工作岁月大都已经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理应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对此,在关注“夕阳消费”的同时,更要关心老人在养老中的实际问题,并着手帮助其解决,如此才能使老人老有所养,生活得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