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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居家和养老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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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徐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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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9 10:32:02.0
   5月24日,徐州市民政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大厦召开发布会,发布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我市1995年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地区行列,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8.36万,占总人口的18%,未来几年还将以年均10万人的速度递增。2017年,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全国28个市(区)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我市成功入选。紧抓国家改革试点机遇,我市将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举措。市民政局、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2018-2020年我市居家养老探索工作将有十项创新与亮点。其中,一是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培育品牌养老服务机构,试点期末形成10—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委托运营率分别达到60%、30%,主城各区至少培育2家能够连锁运营10家以上、其他县(市)区至少培育2家能够连锁运营5家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探索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关爱重点空巢独居老人,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空巢独居经济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三是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关爱之家”“幸福大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互联网+”服务应用模式,建设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虚拟养老院),至试点期末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和服务全覆盖;打造12349居家养老呼叫系统,鼓励支持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安装使用“一建通”服务终端;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及应用软件设计开发。
  试点工作坚持三项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出台政策、引导投入、制定标准、行业监管、兜底保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具体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二是破立并举,改革创新。正确处理居家、社区和机构的关系,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三是突出重点,先行先试。鼓励县(市)区在居家和养老发展模式、运营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探索创新,走出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新路径。
  问: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人干、有钱干、有地方干的问题,具体有哪些资金补助政策?
  答:对主城区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改扩建的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中央厨房、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按照每个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主城区运营1年以上的上述三类项目按照5万元/年、4—6万元/年、3万元/年给予运营补贴。
  对具有主城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空巢独居老人和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150元/人·月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具有主城区户籍、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独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60元/人·月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具有主城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空巢独居老人按户提供“一键通”移动终端,政府补贴信息服务费20元/月,对具有主城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空巢独居、非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资源申请安装使用“一键通”移动终端,政府补贴信息服务费20元/月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