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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儿戏,靠监狱养老只能是“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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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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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5 10:19:16.0

  江西一名叫瞿射仔的男子,多年前因盗窃获刑,又在服刑期间先后三次越狱脱逃。1992年第三次脱逃之后,他流浪在外,隐姓埋名,逐渐老去。在逃亡26年后,2018年3月23日,已年过六旬的瞿射仔去了监狱自首。自首的原因是:年纪大了,身体差,又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享受到低保、医保等社会福利,隐姓埋名的生活难以继续。2018年6月,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瞿射仔犯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连同原判未执行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如无减刑,瞿射仔将服刑至2022年5月22日。

  这则新闻读来令人哭笑不得,又有些唏嘘。盗窃、越狱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既然犯了罪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假如想偷的时候就偷,坐了牢想自由就逃走,晚年生活无着就自首以求生活有保障,世间“好处”让你占尽,法律岂不成了儿戏?当然,瞿射仔逃亡多年,日子过得也不容易,靠帮人挖茶山、砍芦苇、护花种草、挖水电槽和捡破烂为生,年纪大了以后潜逃回老家江西省南丰县城,仍以化名,靠骑三轮车和卖菜维持生计。站在人道立场,无论其身份为何,给长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医和养老条件,是一个社会基本的人伦底线。瞿射仔因为没有身份证而置身社会养老体制之外,令人唏嘘之处,是他用自首的办法来重新进入“体制”、获得社会保障,这个结果,不知该说他“咎由自取”,还是“如愿以偿”。
  实际上,类似报道近年来并不罕见。媒体报道,湖南73岁老人付达信,2008年曾为入狱养老故意抢劫被抓。法院经审理判处其两年徒刑,老人终于如愿入狱养老,但他在宣判时抱怨法院判得太轻。老人因家穷一辈子没娶亲,年纪大后又干不了活,入狱前已两年没吃上肉。在监狱里,老人什么都吃,3个月胖了10斤。据说日本近年来有的监狱快被老年人给挤得装不下,原因是日本监狱福利太好,日本又是一个“轻罪重罚”的社会(偷窃一个10元人民币左右的小蛋糕便会入狱),这使得一些老年人不惜以身试法、主动犯罪。对于他们来说,监狱不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一个有人嘘寒问暖有人交流的地方,假如平日里一无亲人关心二无社交,还不如到监狱里跟别的老年人为伴。
  监狱里的“福利”也是纳税人交的税,可失去劳动能力的高龄罪犯,你要惩罚他、断绝他生活的唯一指望,于心何忍?因此,老人自首或主动犯罪以求在监狱里“安度”晚年,这类事情解读起来的确面临道德上的困境。它一方面反映了人在绝望境地下,找体制“漏洞”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强烈求生欲,以及背后的无奈。另一方面,人们将这类社会新闻看作“奇闻”,同时在感情上将之合理化,也透露出对老年人、老年犯罪及养老的某些片面看法,也就是自首进监狱只是为了有口饭吃,或者人年纪大了只有物质要求,精神要求则可以忽略不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句歌词,也可以看作是对高墙外世界的一种描述。坐牢是对自由的剥夺,而自由是人最基本的欲求和权利之一。温饱和感情交流,这些最基本的人欲无法得到社会和家庭满足;对生存的渴望超过了对自由的需索,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一个悲剧,主动自首入狱并不是一个有尊严的解决办法。就算是犯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必须指望其他更具人性化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