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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建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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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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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9 13:20:09.0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市民政局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开始进入审查程序,即日起至11月1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提出,深圳将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1336”工程和保障硬约束机制。同时,深圳将创新启动“时间银行”机制,以鼓励志愿者(尤其是年轻人)参与养老服务。据深圳有关政府部门统计,目前深圳实际有超过120万老年人,预计将在202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实施“1336”工程 政府托底保障,市场多样化参与
 
  据了解,《条例》包括九章九十五个条文,主要包括总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明确提出深圳特色养老的总体方向为——推动实施养老事业“1336”工程,即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域养老服务网络(1张网),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公益力量(3股力量),提供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服务(3种服务方式),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养老服务体系(6个层级)。
  其中,《条例》明确“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集成市场和社会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服务。
  养老牵涉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事业。政府既要在托底保障方面有所作为,也要避免过犹不及的问题,防止深圳成为养老服务的政策洼地,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养老同时也是产业,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分层次保障、多样性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
 
  明确硬性保障措施,养老专员与常住老年人配比至少1比500
 
  对此,《条例》第十三条明确深圳的养老服务管理层级为建立“市级长者服务管理中心”,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建设和维护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各区分别建立“长者服务运行中心”,对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对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实施监督和服务评价;街道将建立“长者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整合辖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小型托养院、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及其运营管理;社区建立“长者服务站”,负责社区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的管理以及与医养结合机构的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日间或全天托管、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居住场所适老化改造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住宅小区、住宅楼宇还将设立“长者服务点”,联系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家庭。
  同时,全市长者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将统一名称、标识及建设规范。市政府根据特区发展、人口规模分区分级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每五年进行一次评估。
  《条例》同时就养老基本保障作了硬性规定,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两万人不少于7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建设,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还应当按此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占总床位的80%以上;设立社区养老专员,养老专员与常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比500。
 
  储蓄了志愿服务时间,本人或直系亲属将优先享受养老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三十四条创新规定了“时间银行”,明确深圳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等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以更好地鼓励志愿者(尤其是年轻人)参与养老服务。
  《条例》还对养老人才薪酬保障、职级晋升、入职奖励等措施进行了专章规定,以吸引和留住优秀养老人才。
  《条例》明确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补贴。鼓励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对此,深圳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全市统一登记管理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并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度报告制度。
  《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主管部门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制度,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养老护理员的住房需求纳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养老从业人员还将有“入职奖励”。
 
  拟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养老服务监测与评价机制
 
  《条例》明确规定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即为参保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的产品和服务。这是此次立法将解决的重点之一。
  《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建立“照顾津贴制度”,即根据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类型和等级,以非现金形式给予老年人照顾津贴。同时,还将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利用养老设施建设用地,开发、建设和运营“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其养老居室可以由养老服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分别按5%、95%的份额共同持有,限定60岁以上老年人居住。
  《条例》专章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价格形成机制、合同订立、终止运营及责任保险等作了具体规定。《条例》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应当在该条例实施后一年内完成制定并向社会发布。
  《条例》规定,养老机构或者个人骗取补贴、补助、奖励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补贴、补助、奖励数额两倍以下罚款;而改变养老用地用途、逾期不改正的,将被无偿收回土地,并处十万元罚款,同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养老服务设施价值两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