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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消费争议主要集中于药品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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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23 17:10:38.0

老年人少有“月光族”

今年4-10月,广州市消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对1560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积蓄”、“退休金或养老金”、“子女供养”,中选率分别是44.62%、42.83%、41.43%;其次是“投资”、“社会福利”、“保险”,中选率分别是14.74%、13.15%、8.17%;还有5.78%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可见,广州市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仍然依靠积蓄、退休金和子女供养等传统渠道。

老年人月消费占收入多大比例?选择占“二成”、“三成”、“四成”的分别有9.56%、15.75%、21.71%;占“五成”、“六成”、“八成以上”的分别有17.13%、14.74%、11.75%;还有9.36%的老年人选择“没变化”。可见,老年人月消费占收入比例以三至五成居多,并呈向两边递减的趋势。

收入多用于日常生活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日常生活保障”、“医药费用”、“投资理财”、“旅游”、“保健品”和“文化娱乐”都是主要的消费支出项目。其中,“日常生活保障”、“医药费用”的中选率最高,分别有54.38%和51.79%;其次是“投资理财”和“旅游”,中选率分别是30.68%和20.32%;再次是“保健品”和“文化娱乐”,分别有10.96%和8.57%的老年人选择。可见,大部分老年人的收入首先是保障日常生活和医药开支,在有剩余的情况下再进行投资理财、旅游、购买保健品或文化娱乐等。

调查结果还显示,广州市老年人日常购买最多的商品是“食品”,中选率是54.78%。同时,有45.62%受访者表示平日有购买“保健品和药品”;37.85%的受访者有购买“日用品”;32.67% 受访者有购买“书籍和报纸杂志”。“电子产品”和“保健器械”,分别有16.33%和9.16%;还有6.57%的老年人选择“其他”。研究者认为,广州市老年人喜欢购买书籍和报纸杂志、电子产品,显示了广州市老年人热衷学习和关心时事、追求新潮产品的一面。

约三成老年人每月网购一次

超过三成老年人表示平日会购买书籍和报纸杂志,而这些媒介也成为老年人消费信息的来源。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老年人了解消费信息的渠道最主要的是“电视电台和报纸杂志广告”及“亲朋好友和熟人介绍”,中选率分别是46.81%和44.22%;其次是“商家发送的电话、短信、邮件广告”和“自己上网搜索查看”,中选率分别是26.69%和18.73%;选择“其他”的有19.32%。可见,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广告和亲友熟人介绍仍然是广州市老年人了解消费信息的主要渠道。

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加入网购大军。调查显示,约三成老年人网购的频率是“一个月一次”;“一周一次”的则有19.51%。有网购经历的广州市老年人每月网购支出超过一半以上在“500-1000元”之间,中选率是53.66%;其次是“500元以内”,有22.76%。

三成老年人遇到电话诈骗

据介绍,声称自己了解“药品保健品骗局”、“电话诈骗”、“食品骗局”的老年受访者分别有40.84%、34.86%、21.31%。选择了解“旅游陷阱”、“医疗器械骗局”、“投资理财骗局”、“其他骗局”的分别有16.33%、14.94%、10.56%、19.72%。不过,还有12.55%的老年人选择“不了解”身边的消费骗局。消委会维权专家提醒,不了解消费骗局的老年人有可能成为受骗对象,需要社会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

在与哪些经营者发生过消费争议的问题上,广州市老年人选择较多的是“药品经营者”、“医疗保健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者”,分别有29.28%、20.92%、17.93%。其次是“老人俱乐部经营者”、“旅游景点经营者”、“交通服务经营者”,分别有16.73%、14.54%、10.96%;再次是“老人院经营者”、“娱乐服务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分别有9.56%、6.37%、14.74%;还有16.33%的老年人选择“没有”。可见,与广州市老年人发生较多争议的经营者主要集中在药品、食品、医疗保健品、老人俱乐部等与老年人身体健康、保健治疗、休闲娱乐等关系密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