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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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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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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9 16:50:44.0

1月31日,由全国老龄办主办、中国社会报社承办的2018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评选结果正式向社会发布。

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

11月6日,在上海市考察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逐一查看综合服务窗口、托老所、党建工作站等,与居民和社区工作者亲切交谈,并祝他们生活愉快。习近平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

                    

2.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老龄工作机构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7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 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其中规定,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要求把该放的权利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4.赡养老人支出纳入新个税税前扣除范围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专项附加扣除作出规定。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5.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5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

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国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站将实现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到2035年,完善的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美好生活的出行需要。

7. 十四部门联合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1月29日,全国老龄办、中组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面向全社会,重点对象是党政干部、青少年和老年人三类人群。内容主要包含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教育、孝亲敬老文化教育、积极老龄观教育五项内容。通过开展主题宣讲、集中宣传、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创新形式等措施,扎实抓好教育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8. 九部门联合启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2月24日,民政部、公安部、全国老龄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存在的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做出系统安排。意见强化家庭在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对风险等级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实施关爱救助。

9.北京市实施32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10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32项具体措施,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顾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扩大社会优待服务范围,适用年龄调整为60周岁;加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产业协作,开展京津冀社保对接试点;落实家庭照顾责任,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等,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0.上海在全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2018年开始,上海市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上海市长护险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办理,实现“全市通办”,基本覆盖全市街镇。截至11月底,已接受服务的老人约18.6万人,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已有近千家,已申报执业护士、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各类护理服务人员约3.2万人。1月至10月,长护险基金支付服务费用7.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