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页
养老机构怎么服务?强制性国标即将出台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06 09:33:22.0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强制性国标即将出台。114日,民政部就《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进行评估。入住后应有不少于1周观察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阶段性评估。结合老年人生理状况、心理状况、精神状况、社会交往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

  在服务防护方面,《征求意见稿》更明确提出了防窒息、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跌倒、防走失、防伤害,以及文娱活动、医疗护理、康复训练、食品药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比如在食品药品管理中,明确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同时,应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食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自备药品等内容。

  为防烫伤,拟规定进食、饮水和漱口时,食物和水温应低于60℃。洗澡前应调节好水温,盆浴时先放冷水再放热水等细节要求。

  在“管理要求”中,除了对设施设备、尖锐器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要求外,还单独提出“吸烟管理”,要求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应禁止吸烟,并对吸烟火种进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