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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群体变迁及老龄政策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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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14:08:47.0

随着“60后”一代逐步迈入老年阶段,与传统老年群体相比,新一代“60后”老年群体呈现出诸多新特征。因此,了解老年群体更替现象,深入剖析新一代老年群体的特征,是推动老龄政策理念转变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老年群体变迁是老龄政策构建的基础与条件

  老年群体变迁表现为内部的不断更替。老年群体不是一个封闭人口,它具有动态性,随着年轻群体的进入而持续更新。老年群体变迁一方面带来老年人口结构的变化,同时也深刻影响老龄社会的发展。因此,重视和及时关注老年群体变迁,并了解该群体的新特征和新需求,是科学制定老龄政策的关键。当前我国老年群体以“40后”“50后”为主,随着“60后”甚至是“70后”的逐步加入,老年群体将呈现全新的状态和特征。为了更加具体地描述新老年群体的状况和特征,我们将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一批人(“60后”)称为新老年群体,该队列将于2020年以后陆续进入老年阶段。

  首先,老年群体变迁是人口老龄化的内在规律

  老年群体是老龄社会的人口主体,该群体本身处于不断变化中,群体的人口规模、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都将随着新人群的进入而呈现较大的差异。与老年群体总量相比,老年群体内部的变化对老龄政策的影响可能更为明显。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人口预测中方案,从当下至本世纪中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均会有新的老年群体加入。具体为:

  (12018-2035年为急速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增加1.75亿人,新增加的老年群体以“60后”为主;

  (22036-2045年为缓速老年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增加2900万,新增加的老年群体以“70后”为主;

  (32046-2053年为深度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增加3600万,新增加的老年群体以“80后”为主。受第二次出生人口高峰(1962-1972年)的影响,“60后”是中国人口历史上高峰期出生人口规模最大的一次,累计出生2.83亿。随着“60后”一代出生人口步入老年期,将势必成为老年人口的主体,该队列本身的特质也将引起老年群体内部剧烈的变迁。

  其次,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是评估老龄政策的核心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其他年龄群体一样,老年群体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老龄政策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其他年龄群体相比,老年群体的异质性较强,不仅表现为队列差异、地区差异、年龄差异,也表现在个体特质、身体状况、文化程度、人生经历、生活需求等方面。老龄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效果可以通过不同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来评估。根据欧美日等先期进入老龄社会国家的发展经验,针对老年群体的差异性,老龄政策不适宜搞一刀切,应考虑老年群体本身的异质性,出台更多专项老龄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再次,老年群体变迁带来新的老龄化挑战和发展机遇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不仅与老年人口规模有关,也与老年群体内部结构有关。新老年群体的不断加入,引起老年群体结构的改变,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的推进也伴随着社会的巨变,如社会经济持续转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互联网科技迅速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老年群体的变迁。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教育制度、工作环境都在深刻改变着新一代老年群体的个性特征,他们不再是人们刻板印象中需要被照顾者,而是具有一定经济财富网、具备独立意识、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新时代老年人。老年群体变化与社会变迁交织进行,其中可能蕴含着个体行为变化、技术和制度创新及政策改革,老龄化挑战与发展机遇并存。

  新老年群体产生新需求。随着“60后”一代步入老年阶段,我国也逐渐进入深度老龄社会,老年群体将成为社会的主体。他们不再是被社会和家庭所供养的对象,而是社会发展和改革的参与者。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77.0岁,新老年群体由于在其生命历程中几乎没有遭遇社会重大变动和挨饿的经历,该群体的整体人均预期寿命将会更高。这意味着新老年群体在进入老年阶段后有更长的时间参与社会,继续实现人生价值,这是新老年群体与传统老年群体差异的本质所在。

 

  数据视角下的老年群体特征变迁

  从2020年开始,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群将逐步进入老年阶段,他们是我国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由于时代背景和生活经历的差异,“60后”人群可能呈现出与以往年代老年人不同的新特征,并体现在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不同队列老年群体的社会背景不同,群体特质和生活需求也存在差异,从而对未来老龄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同影响。基于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数据的分析,我们重点比较“60后”和“40后”“50后”在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不同特征。

  第一,人口学特征变迁

  未来十年“60后”将是老年群体的主体。从2020年开始,我国“60后”一代将加入老年群体的队伍中,将逐渐成为老年人口的主体。“六普”数据显示,“60后”人数高达2.17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6.29%。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49亿人。这意味着未来十年老年人口总量的一半将是“60后”老年群体。无论绝对数或是占比,“60后”群体的特征及需求需要政府及社会给予高度重视,这是新时期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表1“六普”调查中“40后”、“50后”、“60后”人口数量及占总人口比例(亿人、%

 

数据来源: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资料

 

  约一半“60后”是独生子女父母。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以“50后”和“60后”为主。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接近一半的“60后”是独生子女父母,约40%的“60后”家庭拥有2个孩子,仅约10%的“60”后家庭拥有3个及以上孩子。与“40后”“50后”相比,子女数量的减少将对“60后”群体的生活方式和养老选择带来全方位的影响。现阶段家庭养老在我国仍占主体地位,但独生子女父母可依赖的家庭养老资源相对匮乏,深刻影响了该群体的养老方式选择。独生子女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且流动性较强,进一步弱化了独生子女父母依靠家庭养老的可能性。

  “60后”未婚和离婚比例均较高。婚姻状况是反映家庭稳定性的重要指标。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尽管“60后”群体有配偶的比例超过90%,但未婚和离婚的比例相比“40后”“50后”略高。配偶的存在对于提升晚年期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60后”较高的未婚和离婚比例表明该群体的价值理念更趋于现代化。对于老年期生活而言,这是一把双刃剑,未婚者和离婚者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可能面临生活孤独、寂寞的困惑。

  “60后”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升。较高的受教育程度通常伴随着良好的社会经济地位。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约10%的“60后”拥有过大学及以上学历。与“40后”“50后”相比,“60后”的成长环境相对平稳和安定,也处于中国社会经济逐步上升期,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得“60后”的受教育程度得到明显提升。这意味着未来新进入老年队列的“60后”的整体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相比传统老年群体将会有很大的改观。

  “60后”健康素养良好。身心健康是确保生活质量的基础。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60后”自评为比较健康和很健康的比例明显高于“40后”“50后”群体。“60后”一代基本没有经历过大的社会动荡事件,也较少有过挨饿的经历,身体基础素质较好,同时他们还赶上改革开放的大潮,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医疗卫生条件也得到较大改善。因此,“60后”一代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可能会更高,长寿的可能性更大,这需要政府未雨绸缪,做好应对长寿社会的来临。

  第二,经济学特征变迁

  “60后”家庭年收入水平明显更高,低收入水平家庭比例较低。家庭收入水平通常决定着消费水平。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60后”高收入家庭的比例相对较高,低收入水平家庭的比例则相对较低。较高的收入意味着“60后”具备较高的消费能力,这表明我国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60后”拥有两处以上房产的比例最高。在当下的中国,房产数量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财富实力和消费能力。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我国“40后”“50后”“60后”群体拥有房产的比例很高,“60后”拥有两处及以上房产的比例最高,达到15.7%。随着近年来房产价值的翻倍提升,可以说,拥有房产的人是中国经济实力较强的一批人,房产通过多种资产变现途径可以为他们提供多种养老方式的资金支持,也将大大降低他们对养老的担忧。

  “60后”购买商业性保险意识较强。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需求,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则可以拓展获得服务的内容和种类。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16.1%的“60后”选择购买了商业性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明显高于“40后”和“50后”的购买比例,表明“60后”群体更在意生活品质,需求更加多元化。

  第三,社会学特征变迁

  过半“60后”认为养老应由子女负责,对政府的养老期待相对较低。在养老责任主体上,“60后”并没有表现的更加现代性和独立性。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过半“60后”表示养老应由子女负责,比例明显高于“40后”和“50后”;6.6%的“60后”认为主要由自己负责养老,比例低于“40后”和“50后”,表明尽管“60后”的子女数量较少,但对对子女的依赖较强,特别是情感上对子女的寄托。这意味着我国要继续巩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特别是制定更多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和措施。

  “60后”对社会不公平感知较强。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感知通常意味着对政府及社会的满意度。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相比“40后”和“50后”,“60后”对社会不公平的感知更为明显,表明他们对社会有诸多不满,不利于继续激发他们参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积极性。因此,如何减少“60后”的社会不公平感,提升其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一道难题。

  “60后”的主观幸福感相对较低。生活幸福是每个国民的追求。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与“40后”“50后”相比,“60后”更不容易获得幸福感,超过10%的“60后”认为自己生活不幸福。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升作为未来老年群体主体的“60后”的幸福感是新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目标。这需要充分了解影响该群体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并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做出相应调整。

  超过1/5的“60后”使用互联网频率较高。能否使用互联网是评估老年人社会适应能力和接受新事物能力的重要指标。互联网的使用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方式和养老选择,更能影响其在互联网时代的生活质量。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超过20%的“60后”表示经常使用互联网,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度明显高于“40后”“50后”。此外,智慧养老将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能力将极大丰富其老年生活内容,提高生活便利程度。

 

  基于新老年群体特征透视当前老龄政策的局限性

  一是老龄政策的决策依据以老年人口总量和结构为主,忽视了其内部差异性。老年人口的规模和比重是衡量一个社会老龄化形势的重要指标,它描述的是老年人口的整体轮廓,只能呈现出一个社会未来老龄化的基本情况和宏观走势。而老龄政策的制定不能仅限于了解老年人口总量和走势,更要重视其内部的差异性。生命历程理论和动态老龄化理论均提示我们老龄政策的设计应将群体视角与个体视角的结合,既要考虑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更要重视不同老年个体的需求。

  二是老龄政策内容更多是问题视角,而非发展视角。根据联合国老龄大会文件的界定,老龄化问题包括发展问题和人道主义(老年人)问题。发展问题重在解决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人道主义问题重在解决老年人问题。过多关注老年人问题而非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真正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传统老年群体各方面相对弱势,社会参与的条件和机会不多,老龄政策的基调以“养老”为主。而随着以“60后”为代表的新老年群体的加入,不仅需要从人道主义立场考虑养老保障问题,更要基于发展的视角调动新老年群体参与社会的积极性,并挖掘其消费潜力,推动老龄政策的发展。

  三是老龄政策将老年人视为纯粹消费者,而非潜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财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三个积极看待”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老龄观,强调要“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当前我国老龄政策主要将老年人视为纯粹的消费者而非生产者,不经意间凸显了老年人的依赖性和被动性。事实上,随着具有活力和适应能力的新老年群体的加入,老龄政策的决策者需要改变对老年人的消极认知,真正把老年人视为积极、能动的社会主体,提升老年人的自我认知,增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机会。

 

  新老年群体将推动老龄政策理念的转变

  老龄政策是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制定的,国际社会对老龄化影响的认识以负面声音居多,我国又是在未富先老的背景中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导致现有的老龄政策的设计理念以解决老龄问题而非以把握发展机遇为导向。特别明显的是,现有老龄政策对老年人的定位是纯粹的消费者、贫病者、被动者,并将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视为洪水猛兽。因此,长期以来“抗洪”而不是“防洪”就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主调。关注以“60后”为代表的新老年群体的特征和需求,有助于推动我国老龄政策理念的转变。首先,将老龄政策的人口学基础不再仅仅依据老年人口数量,更加重视老龄群体本身的特征和需求;其次,社会对作为老龄政策对象的老年群体不再是被动消极状态的认知,而是积极的、能动的正面印象;再次,当老年群体成为社会主体时,他们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这会直接影响老龄政策的决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