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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促进人身保险发展措施: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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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1 17:30:57.0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完善金融服务,促进人身保险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平稳较快发展,目前商业人身保险已在全国达到一定覆盖面,但也存在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指出,我国商业人身保险制度和国家法定、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性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因此,国常会提出的相关促进措施,对于促进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创新发展、实现商业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与同频共振、提升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保险业市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及适应老龄群体需求商业保险产品

  对于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

  刘俊海表示,上述措施切实瞄准目前人民群众购买商业人身保险时遇到的具体瓶颈问题,如有些保险公司存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对医疗健康险附加条款过多、对老年人存在不当年龄限制。这些老大难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广大老龄群体的保险消费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将这些问题纳入改革议题恰逢其实。

 

  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刘俊海认为此举利国利民,在减轻国家社会保障压力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特别是子女一代的经济压力。从而有助于激励人们大胆创业创新,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更多好的产品和服务。

 

  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加强风险防控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对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最高可至公司总资产的45%,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深入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挪用、套取、侵占保险公司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刘俊海指出,增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才能够让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保险资金对外投资方面,要确保保险资金投资依法有序,风险可控。一方面要防止保险资金被违法挪用、侵占,以及流入保险行业不能承受的高风险领域。另一方面要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管理,切实管控住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运用当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

  他建议,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于保险公司对外投资的行政指导,引领保险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依法有序进入金融市场。此外,要强化事中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处罚。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投资行为,特别是购买股票、债券或基金的行为,应当采取兴利除弊的态度和措施。既要依法打击保险资金违法违规的炒股行为,也要规范和引导保险资金依法有序开展对外的长期投资,为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推出更多改革措施。既要确保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符合保险消费者根本利益,也要促进保险业和保险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