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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呼唤尽快出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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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2 10:43:35.0
      据全国老龄委预测,2015年到203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1000万左右,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总人口比提升到29%。目前,我国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半数,大中城市达70%,给老人的照护带来巨大压力,独居老人去世多日才被发现屡有所闻。而在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群中却出现了一些共同心理,即请个保姆回家不放心,去养老机构安享晚年又不情愿。
  需求旺盛监管滞后
  2015年12月24日,“恐怖保姆”何天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发生“毒保姆”案,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尤其是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还是依靠市场供给,一旦监管跟不上,在不当利益驱使下,个别“毒保姆”便铤而走险。
  在一些发达国家,家政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早就形成了从培训到管理、监督的完整产业链。一方面,本着对雇主负责的精神,对保姆进行详细的背景筛查,筛选掉那些有犯罪记录或吸毒史的保姆;另一方面,在给雇主提供优良服务的同时,也给保姆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
  养老服务肯定是未来中国需求最为旺盛的行业之一。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许多大城市,都已开始逐步进入
老龄化社会,但养老服务的矛盾与问题也随之显现。拿占绝大多数的居家养老来说,缺乏长期、稳定和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成为当下十分突出的一个问题。目前老年人大多居家养老,但市场上尚未形成功能定位明确、服务模式成熟、人员稳定、监管到位、行业标准化完备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
  除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传统模式,现在还在部分老年人群中新兴“候鸟式旅居养老”。但目前这种“旅居养老”又是以旅行社和房产商吆喝为主,对此产品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约束,以至于出现了蒙蔽、欺骗老年群体的不法情况。
  服务标准尚不完善
  中国养老研究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林拓说:“我国针对养老服务还缺乏明确的标准服务体系和规范,养老服务质量、服务资质、多方面的标准都不够完善。”
  据林教授介绍,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标准主要来自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这几份指导性规范大部分属于建议性意见,缺乏科学的数据说明,对实践难以起到指导性作用,尤其是缺乏针对特殊服务人群的特定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不够精细
  在上海奉贤一家养老院里,记者看到部分房间并未满员,尽管这里的收费相对市中心便宜不少,还有护士、护工日夜值守,但在入住多年的郑老伯看来,似乎还“缺少”了什么。他说:“养老院有点像‘军营’,起床、吃饭和睡觉都是定死的。两人一间房,看个电视还要协商,缺少个人自由的空间。”
  老人们对养老院望而却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不少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仍较为单一。从目前公立的福利院、敬老院来看,还基本上处于计划经济时代救助式供养的传统运行模式,硬件设施比较落后,所能提供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也比较低,服务内容仅限于吃、住等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休闲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内容还有较大的差距。
  林拓教授说,这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的
养老政策体系不健全,且“碎片化”特征明显,不能满足知识水平、生活水平不断进步的老人们的需求。表面上看,对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已经有了较细致的服务内容界定,但由于分类过于琐碎,框架不够清晰,难以在日常照护实务中得以应用,这间接使得我国养老机构的服务现状大多还停留在“制度”层面,在“技术”层面的科学化程度还不足,其后果之一就是养老机构内工作人员习惯于凭经验进行服务,而非注重服务的科学操作流程。
  通用标准已在研制
  “我家雇佣的居家保姆,月薪3800元,还包吃包住,她的实际收入比我还高。”家住长宁区虹纺小区的沈女士说,她最近给年逾八旬的老母亲请了个保姆,这已是她两年里请的第三个保姆了,之所以更换,是因为前几位来自农村的中年妇女,不仅缺乏城市生活经验,个人生活习惯乃至最基本的“买汏烧”,都与上海人的生活相差极大,而保姆介绍所却把她们吹得花好稻好。
  对此,林拓教授认为,从总体上来看,养老服务市场发育不健全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目前我国尚无完整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因此,国家和地方应尽快制定一整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体系,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服务的规范执业,保障老人权益。
  据林教授介绍,他的团队人员已初步完成了养老业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标准条目的研制。参照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养老业服务标准应着眼于这几个方面——
  一是将来我国的养老服务要有一个基础性的通用标准,它应当包括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服务分类标准、服务术语标准等。第二是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包括从业人员资质要求、人员的聘用标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标准。第三是养老服务水平的标准,要从功能性、安全性、时间性、舒适性、经济性、文明性等方面,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应达到的水平和要求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