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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建立适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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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8 11:26:27.0

“目前我国大约有近4000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但目前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日前,在老龄事业俱乐部举办的一场座谈会上,国家康复辅助研究中心标准与理论研究部主任罗椅民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2.22亿,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2亿的国家。“除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多以外,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先于工业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等特点。”罗椅民说,“另外,我国"长寿不健康"的养老现象也很突出。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近4000万人。”


“我国养老形势非常紧迫。”罗椅民认为,目前我国普遍存在“未富先老”的现象,面临着养老资源紧张、资源分布不均、利用率低下的局面。

在对全国数百家养老院考察的过程中,罗椅民发现,由于我国没有“养老机构建设设计标准”,许多养老院存在设计不合理现象,设计建造阶段没有按使用功能划分,没有考虑环境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匹配,大量低水平建设和盲目引进高级豪华配置,虽然投入了大量经费却不能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养护需求,导致资源的低效和浪费。

近年来,国内一线城市的养老需求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老人希望入住养老院颐养天年,却因挤不进大门而晚景凄凉。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老有所养”正成为越来越迫切的时代课题。

在罗椅民看来,机构养老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最好选择。“这种将老人集中在专门场所的模式,优点在于能够通过集中管理,专业化的护理服务、安全的无障碍环境和设施保障、康复辅具的支持,使老年人得到家庭养老所不能达到的护理和康复服务。”

罗椅民认为,“标准的养老院设计建造应根据老人的自理能力、失能、半失能护理需求设计功能区,而康复辅具的应用不仅能满足老年人的行动、听力、视力、智力、吞咽等功能障碍代偿需求,对提高进食、排泄、洗浴等三大功能方面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伴随养老服务的始终,能大大减轻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

“但现有养老机构多数只能提供简单的生活照料,很难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而且我国的养老服务专业化人员十分缺乏,全国从业人员不足百万,目前全国取得执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养老护理员全国潜在需求在1000万人左右。大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专业化程度较低。一些配置了康复辅具的机构,也由于没有专业操作人员,无法应用。”


在罗椅民看来,要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要建立起一个适老环境,只有建立起良好的适合老年人的居养环境,才能切实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罗椅民认为,国家应当制定“养老机构建筑设计标准”,按照满足老年人照护需求能力不同划分为自理护理型、半失能护理型、失能护理型,制定相应的环境设计和康复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标准。引入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开发养老服务项目,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扶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