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杭州市陆先生夫妇领到了人生中第一笔商业养老保险金,他们也成为浙江省首对养老保险金受益者。
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76岁的陆先生关注到了“以房养老”保险。通过咨询,他得知可以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继续在原有房屋中选择“居家养老”,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他觉得,这个新颖的养老方式很适合自己。
“我们抵押的是1999年的房改房,房子面积不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陆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夫妻俩退休金加起来不到4000元,除了日常开销以外基本所剩无几,儿女虽孝顺,但他们并不想增加其负担。因此,夫妻俩决定选择保险版“以房养老”。目前,陆先生夫妇仍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月多了6000多元的一笔养老金,补贴家用,大大地改善了晚年生活品质。
数据显示,到2020年末,杭州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180万,老龄化比例将达24%以上,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迫切。2014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南京、大连等城市先后试点保险版“以房养老”,而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年前正式落地杭州。杭州市金融办银行保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保险业服务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杭州试点推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养老需求。
据了解,目前,国内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还只有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幸福人寿浙江分公司总经理陆卫国告诉记者,截至本月初,又有3户4位老年人对幸福人寿“房来宝”保险有明确意向。陆卫国表示,每一单业务都需要经过房屋评估,不同地区、不同的房子都有各自的实际情况,所以,每个客户领取的养老金不尽相同。如果是夫妻两人一起投保,能享受“一房两保”,老两口中的一人去世,并不影响另一方领取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从全国范围来看,办理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人以孤寡、失独、高龄老人为主,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有子女的家庭参与这项业务的仍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