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
作者:-
 |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6-08-24 09:45:19.0

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为延伸的制度框架。然而,在老龄化加速、区域发展分化及新就业形态兴起的背景下,制度高质量运行也面临一些挑战。对此,笔者对优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行研究,提出浅见。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运行现状


目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功能定位已基本明确,但各支柱之间尚未完全形成协同互补的均衡格局。


第一支柱保基本作用明显。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体系的核心与基础,承担保基本、兜底线的主体责任。同时,随着退休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基金收入增长趋缓,存在收入增速慢于支出增速的实际情况,对基金精细化管理、多支柱协同发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支柱加快发展。第二支柱由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共同组成,承担着补充养老、提升待遇、分散第一支柱压力的重要功能。职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已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企业年金覆盖面还不够大,尤其是针对灵活就业群体仍有扩大覆盖空间,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仍有待提升。


第三支柱覆盖面持续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创新。目前,许多地方呈现出开户规模大、增长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但同时也面临“开户热、缴存冷”的困境。居民长期养老投资意识薄弱、金融产品同质化、单一EET(递延纳税)税惠模式对中低收入群体缺乏激励,导致第三支柱仍未能形成有效资金池,叠加保障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面临挑战的成因分析


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性矛盾,本质上是人口结构深刻转型、经济发展阶段转换与制度体系相对固化不相适应的结果。



人口结构在老龄化冲击下面临新形势。人口结构变化是当前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老年人口规模快速扩张,领取待遇人数呈刚性增长,赡养率加速上升,在职职工抚养负担加重。劳动年龄人口见顶回落,基金缴费增长动能逐步衰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参保增量主体,但该群体还存在按下限缴费、间断缴费、低水平缴费的情况,影响了基金收入增长潜力。


制度运行不够均衡。养老保险体系呈现“第一支柱独大、第二支柱有短板、第三支柱发育不足”的特点,相互之间在账户管理、权益记录、待遇测算、转移接续等方面未实现一体化衔接。此外,基础养老金的待遇确定给付模式所形成的支出刚性加大了基金支出压力。


经济发展的阶段变化导致收支增速出现结构性错配。受灵活就业人员多按下限缴费等因素影响,基金收入增长动能减弱。而与收入增速放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金支出增速持续保持高位。退休人数持续增加、养老金待遇上调以及高龄补贴、丧葬补助金等待遇标准提高导致人均领取年限延长,共同推动收支增速的结构性错配。


政策执行层面存在短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充分,部分群体未纳入制度覆盖,断缴、漏缴现象较为突出。企业年金发展激励不足,尤其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降成本、强激励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城乡制度衔接不畅,保障公平性有待提高。跨支柱、跨区域的服务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尽管基本养老保险已迈向全国统筹,但在央地权责划分、基金调剂运行及监管追责等方面,仍缺乏高操作性的制度支撑,导致各地在落地执行上存在差异。


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应对


立足大局,紧扣人口结构长期发展趋势,必须推动养老保险体系向“三支柱协同发力”深刻转型。


做强第一支柱。强化扩面征缴,做大收入底盘。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行动。建立“人社+税务+市场监管”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优化缴费基数核定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申报口径,确保缴费基数真实反映工资水平,稳定基金收入来源。合理设置缴费档次,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导向,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水平。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普调模式,建立与经济增长、财政能力、基金收支、缴费年限相挂钩的综合调整机制。向高龄老人、低收入群体、长缴费人员倾斜,适度控制高待遇群体增幅。强化基金精算管理与风险预警,建立覆盖未来10-15年的基金收支中长期精算模型。拓宽基金市场化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扩大委托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做大第二支柱。针对企业年金发展较为滞后的短板,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对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降低企业缴费成本,延长税收优惠期限。探索行业联合、区域统一的年金计划模式,允许小微企业联合建立年金,降低运营门槛与管理成本。打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年金的制度通道,探索弹性缴费、灵活领取的模式。保持职业年金规范稳健运行,持续巩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全覆盖成果,优化投资运营策略,完善待遇领取、转移接续、信息查询等服务。


做实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从“广覆盖”向“深积累”转型。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适度提高年度缴费上限,对中低收入群体参加个人养老金给予额外财政补贴,增强制度吸引力。丰富产品供给,满足不同风险偏好需求。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居民长期养老投资意识,引导居民从短期理财转向长期养老投资。此外,推动三支柱有机衔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平台,实现缴费记录、权益记录、待遇测算三支柱信息互通,形成协同互补的制度合力。


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建立完善“晚退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有效增加缴费年限、减缓支出增长。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挖掘“第二次人口红利”,制定专门的老年就业支持政策,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在老年就业中的责任分工。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岗位,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老年就业形态。